索引号 | 09130195-9-13_A/2017-090402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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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78年,是直属于保山市卫计委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当时拥有职工42人,床位100张,是云南省建院最早的6家区域性精神病医院之一,负责临沧、德宏、怒江、保山四地州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业务辐射滇西、邻国缅甸,是一所集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及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等为一体的医疗机构。2008年经云南省卫生厅批准,增名为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山市心理卫生中心。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医院现有职工290人(包含在编人员124人,编外合同制人员166人),高级职称23人(其中正高4人,副高19人),中级职称40人,初级职称113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8人。医院占地面积近30亩,业务用房面积15633.55㎡,编制床位400张,实际开放350张。设置有门(急)诊部、精神科六个病区(含妇女儿少科、老年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司法精神疾病鉴定所等40余个科室。拥有经颅磁治疗仪、无抽搐电疗仪、沙盘训练器材系统等100余套医疗设备。
近年来,医院业务发展迅速,医务人员大多数有机会到北京、上海、华西、湘雅等国内最高水平的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深造,具备深厚的专科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业务技术精湛;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心理治疗、心理康复与国内先进的诊疗技术同步发展。主要开展的治疗技术有:急、慢性期及恢复期精神病人全程系统药物治疗、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经颅磁治疗、生物反馈治疗、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及各种精神康复治疗等。
2012年以来,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以病人为中心”,以《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要求为建设目标,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为抓手,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权益”为主题,认真开展创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于2015年9月16-18日顺利通过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现场评审验收;2017年1月5-7日通过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现场评审追踪检查。2017年7月通过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示。通过创等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水平及管理能力。
在今后五年内,医院将不断拓展、壮大特色诊疗科目,打造精神疾病康复治疗、心理治疗中心品牌,积极申报创建老年病康复治疗中心,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环境园林化、住院家庭化、队伍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治疗综合化、运行信息化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建成滇西边境心理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