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9130195-9-13_A/2017-090404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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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分时段预约诊疗制度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一、为了患者的利益及预约挂号的顺利开展,门诊出诊医师不得随意停诊、换诊,若特殊原因停诊、换诊,在前一天下午告知门诊部。

二、预约成功者,将接到我院的提醒电话,若医师因故临时停诊,已预约者将接到预约医生的停诊通知,改约或更换医师。

三、初诊或复诊病人均可进行电话预约、现场预约。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门诊正常上班时间(08:00-11:3014:30-17:30)。现场预约受理地点:门诊分诊台(门诊楼一楼大厅处)。专家门诊预约电话:18083756120;心理门诊预约电话:0875-2130995

四、专家门诊、心理门诊实行分时段挂号预约,从而避免同一时段就诊拥挤想象;对特殊人群,如公务员、学生等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以避免影响此类人群的正常工作、学习。

五、预约挂号所提供的就诊人的资料必须真实,否则不能按预约就诊。

六、预约成功者就诊当天按具体预约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分诊处确认后挂号候诊。

七、挂号费用与实地挂号相同,不另收预约费。逾时不确认者,医院取消其预约名额。 

八、如预约者需变更预约,请先取消预约。两次爽约三月内不能再次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