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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130195-9/20250127-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27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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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保山市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实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服务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力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共155条。其中政策类文件8条,法规公文(部门文件)1条,公示公告26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条,公共卫生知识普及2条,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云南行动20条,医疗卫生服务数据公开1条,水质检测公示4条,卫生健康领域补短板5条,财政预决算18条,三公经费21条,绩效评价1条,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公示4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采购招标28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0条,行政复议(指南)1条,年度报告1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0条,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2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规范处理。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与时限,年内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于疑难复杂申请,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详细了解诉求,确保答复精准合规无行政复议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对公开属性和公文审核严格把关,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加强政务公开专栏日常维护,优化页面布局,设置便民搜索功能,方便公众快速定位所需信息。同时,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截至20241231政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209条,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明确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责,着力提升业务水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办法,要求各科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及时全面进行自检自查并整改落实,确保内容的准确性、更新的及时性,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有成效也有短板,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靶向施策、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政务透明度与公信力,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

(一)完善制度建设

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明确各科室提交、分管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审核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二)优化公开内容。

丰富主动公开信息:按照相关法规和方案,全面公开机构简介、执法监督服务理念、内设科室职责、管理规章制度等信息;及时公开卫生监督动态工作信息、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情况等动态信息;系统公开涉及医疗卫生等各领域的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所需材料等。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规范初审、处理意见提出、承办人办理及审批等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四)强化网络平台建设。

利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保山卫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五)整合媒体资源。

借助政务新媒体,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度。

(六)畅通疑难解答渠道。

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主动服务和咨询服务,帮助其了解办理流程、准备申请材料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