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9130195-9/20240924-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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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中医医院于1981年2月21日成立,2018年6月被评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2.承担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

3.集中医、中西医结合为一体开展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教学、保健知识宣传、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

4.参与意外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以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凝心聚力,党的建设持续引领。聚焦“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主题,坚持政治、思想、组织、作风、文化“五个引领”,从“党建阵地美、组织生活美、党员行为美、制度设计美”四个方面打造党建工作新格局。

2.精准发力,乡村振兴平稳推进。一是扎实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好健康扶贫工作。三是扎实做好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四是扎实做好医疗对口帮扶工作。

3.落实责任,等级追评顺利通过。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的统一安排,2023年4月19日—21日,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专家组一行人到医院开展为期3天的等级医院追踪评审工作,通过努力,医院顺利通过等级医院追踪评审,2023年11月再次被评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4.群策群力,绩效考核初见成效。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意见》相关要求,将绩效考核工作作为医院加强管理的总抓手,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效果,提高运营效率,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提升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满意度,通过努力,年度内考核结果为B+级,国家监测指标得分为695.59分,较上年上升了61.22分;排名为262名,较上年前进了92名,成功反超了红河州、宣威市2家中医医院。

5.齐抓共管,医疗质量稳步提升。一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二是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三是加强质控工作督查,召开医疗质量分析会4次,及时反馈医疗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四是加强质量管理工具的学习和运用。五是强化药品管理。六是开展新技术、增加新设备,提升诊疗服务能力。

6.内培外引,队伍建设彰显活力。一是多渠道、全方位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为医院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做好干部人事工作,不断提升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三是不断健全管理制度,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四是外引内育培养人才,不断加强人才储备力度。

7.创新赋能,科研教学卓有成效。一是修订科研相关管理制度,优化科研申报流程,完善科研激励机制。二是年内正式加入云南中医药大学临床实践教学基地联盟,并获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费10万元。

8.真抓实干,学科建设成果斐然。组织骨伤科、推拿科等7个专科申报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骨伤科、推拿科通过省级评审成为向国家推荐的建设单位。推进特色专科建设,皮肤科、肺病科、风湿病科、心血管病科4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及针灸科、推拿科2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通过省卫健委年度考核。云南省区域中医(针灸)诊疗中心建设情况通过终期验收。骨伤科、针灸科获云南省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获建设资金400万元。

9.以人为本,就医流程逐渐优化。一是正式接入120急救网络,急诊就诊流程优化,通过强化急救能力培训,提升急救服务能力,医院急诊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二是优化就医流程,解决看病就医多头跑、流程多、耗时长等问题。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7个内设机构,包括:临床科室24个分别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脑病科、脾胃病科、肺病科、外科、骨伤科(一病区、二病区)、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风湿病科、肾病科、心血管病科、内分泌病科、肛肠科、皮肤科、妇产科、眼耳鼻喉科、儿科、治未病科(体检中心)、中医特色护理门诊、口腔科(门诊)、麻醉科、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技科室9个分别为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消毒供应室、营养科、内镜室;职能科室14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监控科、门诊部、财务科、国有资产管理科、纪检监察室、科教科、质量控制办公室、信息科、医保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中医医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9人(离休0人,退休99人)。

年末其他人员30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62895033.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40173.29元,占总收入的16.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6554860.5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3.8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990011.78元,下降18.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36908.11元,增长28.4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42826919.89元,下降23.87%;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债务预算收入2000000.00元,比2022年37651234.42元减少35651234.42元;二是2023年事业收入减少7597331.41元,主要是受核酸检测人次影响,核酸检测收入下降4910000.00元,以及卫生材料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和公开招标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收入也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72801095.14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92152.95元,占总支出的79.05%;项目支出36208942.19元,占总支出的20.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402459.41元,下降6.7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481996.07元,下降8.37%;项目支出增加79536.66元,增长0.2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医疗收入减少,卫材药品支出减少;二是卫生材料和药品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和公开招标,成本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中医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592152.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565381.02元,占基本支出的50.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026771.93元,占基本支出的49.07%。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中医医院、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208942.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保山市中医医院省级特色专科建设项目补助3065625.32元,主要用于建设省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6个包括:肺病科、心血管病科、针灸科、推拿科、风湿病科、皮肤科。

2.保山市中医医院艾滋病防治项目补助资金314708.33元,主要用于艾滋病治疗及医务人员服药监督费。

3.保山市中医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75825.00元。主要用于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印刷及办公设备购置。

4.保山市中医医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289725.66元,主要用于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才补助,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5.保山市中医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项目资金12285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卫生材料,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及医疗服务收入。

6.保山市中医医院中医人才培养项目补助资金102520.00元,主要用于中医临床骨干及中医护理骨干培养。

7.保山市中医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6868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患者救治费用。

8.保山市中医医院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90000.00元,主要用于万名医师支援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开展新技术或新项目。

9.保山市中医医院医院自有资金购置资本性支出28355237.88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专业设备办公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40173.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24%。与上年相比增加5836908.11元,增长28.47%,主要原因一是死亡抚恤增加476365.60元;二是中医(民族)医院项目支出增加4424618.12元;三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1157854.7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2596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749600.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9600.00元;抚恤476365.60元,其中:死亡抚恤476365.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11420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6%。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支出18868212.12元,其中:中医(民族)医院支出17639712.12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228500.00元;公共卫生支出1750533.33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支出75825.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674708.33元;中医药支出156214.92元,其中: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28120.00元、其他中医药支出128094.9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7616.58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3816.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38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51630.74元,其中: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51630.7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支出决算为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保山市中医医院2022年、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中医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中医医院资产总额258828207.97元,其中,流动资产36326503.98元,固定资产210183998.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317705.1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91332.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425767.29元、流动资产减少34360351.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25064.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34869.6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02495.5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7699.7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30854.9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12384.9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中医医院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故未填报2023年决算报表F03机构运行信息表中“公务用车保有量(辆)”数据信息,2023年保山市中医医院实有车辆3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