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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130195-9-/2019-092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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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8年决算公开报告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关于组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批复》(保复〔201315号)批准组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原市卫生局和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有效整合,将原市卫生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整体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1)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相关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全市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指导实施。  

2)制定和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落实和完善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政策,切实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制定并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国家“三项制度”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0)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和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制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3)组织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  

18)制定全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  

19)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滇西医疗卫生中心及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医疗中心为目标,不断强化目标和问题导向,借助外力,加大投入,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力攻坚健康扶贫,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解决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在医疗卫生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效显著,健康保山建设扎实推进。  

1.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全力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快实施县级中心医院提质达标晋级行动计划。三是充分利用滇沪合作、昆明医科大学、清华启迪等平台,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切实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全科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重点专科和专家工作站建设。  

2.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分级诊疗有序推进。二是探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三是构建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四是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巩固完善。五是健全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3.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健康扶贫30条措施》,着力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  

4.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一是疾病防控成效显著。二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持续加强。持续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四是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5.人口计生工作扎实开展。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按要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6.全力推进防艾人民战争。紧紧围绕“两降一升”总目标,继续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监测检测和感染者管理,强化行为干预措施,艾滋病在高危人群中快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129,244.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29,244.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712,666,935元相比增加462,309.4元,增幅3.65%。增加原因一是财政安排的公务费、公车运行费标准提高;二是财政匹配的养老保险增加;三是政策性调资增加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3,628,144.40元。其中:基本支出9,504,844.40元,占总支出的69.74%;项目支出4,123,300.00元,占总支出的30.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712,670,935元相比增加957,209.4元,增幅7.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505,399.4元;项目支出4,123,300元较上年减少1,548,19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04,844.40元,较上年增加2,505,399.4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7,436,126.53元比20175,541,756.52元增加1,894,370.01元,增加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基本工资增加72,745.00元,津贴补贴增加213,063.00元,奖金增加1,482,884.70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06,977.80元。;二是综合考核奖2017年用项目支出安排,2018年调整到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的奖金项列支。商品和服务支出1,478,023.27元比2017943,904.38元增加534,118.89元,主要是办公费增加42,859.25元,差旅费增加20,647.05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9,8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31,995.7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0,694.6元比2017513,784.1元增加76,910.5元,主要是离休费增加43,2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55%人均开支206,627元每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23,300.00元,20175,671,490元减少1,548,190元,主要是:政协提案办理经费减少60,000元、招商引资经费减少50,000元,项目支出中综合考核奖减少699,39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经费减少35,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减少892,1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减少187,5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20,000元、因创建全国中医药先进单位,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增加359,000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建设经费增加49,200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中增加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100,000元、市级公立医院第三方审计费100,000元、药品电子监管建设经费30,000元,比2017年减少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230,000元、卫生县城检查评比经费90,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流动人口管理经费、计生业务培训费、宣传费及统计补助经费减少122,400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中永昌名医表彰奖励经费增加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28,144.4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1712,670,935元相比增加957,209.4元,增幅7.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505,399.4元;项目支出4,123,300元较上年减少1,548,19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7,2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奖金支出882,249元,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中培训费75,000元,永昌名医奖励金2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2040211禁毒管理”中委托业务费2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3,64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95.58元,离休费349,543元,退休费504.42元,生活补助30,8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66,177.8元;2080801死亡抚恤”中抚恤金180,921.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107,2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0%。主要用于2100101行政运行中”工资福利支出5,787,699.7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2,327.6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925.58元;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700元;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98,125.2元,资本性支出29,874.8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0,800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16,160.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00元,资本性支出71,439.5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9,000元;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5,050元,资本性支出24,950元;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2,000元,资本性支出48,000元;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9,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177,757.27元,完成预算的7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406.27元,完成预算的9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351.00元,完成预算的48.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5,959.72元,下降4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88,873.5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72.17元,下降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114.05元,下降46.0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年内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406.27元,占64.36%;公务接待费支出63,351.00元,占35.6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406.2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406.2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委机关开展县(区)级工作督查、考核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35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3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83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委机关陪同接待上级相关专家、老师839人次至保山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8,023.27元,2017943,904.38元增加534,118.89元,增长率56.59%,变动原因说明:办公费增42,859.25元,印刷费减7,287.2元,手续费减7,056元,水费增3,905.3元,电费增5,549.19元,邮电费增7,745.94元,物业管理费增1,104元,差率费增20,647.05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减12,372.83元,维修(护)费增3,020元,公务接待费增26,057元,劳务费增371,671.89元,委托业务费增39,800元,工会经费增31,995.72元,福利费增1,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21,614元,其他交通费用减10,6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5,644.42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委机关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0,007,714.05元,其中,流动资产1,428,234.79元,固定资产8,531,679.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7,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2,360.1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67,741.91元,固定资产增加553,410.5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47,800.00元,其他资产减少255,828.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6项,账面原值451,64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007714.05

1428234.79

8531679.26

3863241.68

608117.28

            

4060320.3

0

0

4780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6,85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75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7,1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76,8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市级计划生育专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和重点突破的前提下,扎实推进我市计划生育工作。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协调社会力量,为育龄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发展人口福利事业。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市级计划生育专项,补助4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独生子女慰问均不低于50户;开展全市计生宣传员培训一次,超过150人参加;加强对村级计生宣传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重点督促完善村级基层基础台帐,对村级人口计生数据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管理,实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板相符,确保村计生宣传员全面掌握辖区人口计生信息并如实、及时上报;全年对各县(市、区)共计开展半年督导一次、年终计划生育工作考评一次。质量指标:稳定低生育水平,计划生育率与综合节育率均达到省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求,做好全面两孩统计工作。时效指标,做好全国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组织各县(区、市)按质、按时完成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及省“奖优免补”等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对象的调查、审核、录入、汇总、上报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2018年全市申报一次性奖励193户,奖励扶助人数11648人,少生快富196户,特别扶助(伤残死亡家庭)1509人,特别扶助(其他家庭)2177人,享受失独家庭抚慰金42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人数97347人,享受升学加分2205人,全程教育奖学金8045人。可持续影响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认真落实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在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加大扶助关怀力度。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使我市计生工作更进一步。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下步工作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纠纷处置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入手,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将深化医改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各项卫生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纠纷处置经费项目,补助3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2018年全年共开展分级诊疗专项督查2次,全市药事管理全面督查1次,聘请医疗纠纷调解员1人。质量指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完善应急储备管理机制,做好技术和物资储备,具备了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和自我保障能力。及时上报和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年内全市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起,均得到了及时规范有效的处置。年内坚持实施尿毒症患者救治及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完成了大型医院巡查和医疗服务改善行动工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紧紧围绕监测、预防、处置控制三个重点环节,突出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卫生应急成果得到巩固提升;可持续影响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扎实做好医院管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好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医患关系,尽量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爱国卫生工作经费项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抓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市容环境建设及卫生管理,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扎实抓好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等工作,全面建设美丽和谐保山市容市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品位、市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爱国卫生工作经费项目,补助37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2018年全市复审省级卫生乡镇2个、卫生村11个,新申报省级卫生乡镇14个、卫生村431个,其中通过市级专家评审,通过复审的有2个乡镇、11个村,通过申报评审的乡镇14个、村398个。截止2018年底,全市有国家卫生城市2个(保山市、即保山中心城市和腾冲市),省级卫生县城3个(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省级卫生乡镇16个,省级卫生村417个。质量指标,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了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重点对学校、饭店、宾馆、农贸县场、城中村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部门重点安排,通过完善各类防制设施、重点消杀手段,提高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质量,确保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有效预防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蚊媒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持续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传播环保理念,普及健康知识,群众健康知晓率达到85%以上;倡导绿色办公,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使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实惠;实施城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构建了天蓝、地绿、山青、水秀、气爽的美丽保山,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大于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巩固我市创卫成果,进一步提升保山城市品位和形象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组织领导,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培训;定期评估考核与日常预警、督导工作。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主要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项目,市级补助1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和中医健康管理率均达到目标值。质量指标,加大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视度,夯实基础保健,2018年做到全面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超过60%;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等均达到85%以上。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健康教育促使人们改变了有害健康的生活习惯,强化了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削弱了危险因素的作用,并使人们逐步建立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了人群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得到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夯实基础保健。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项目名称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等文件提出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补助1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每月一次完成医改监测系统审核上报;4个城市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4个。质量指标,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居民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明晰政府办医责任,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责,实现公立医院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让举办主体、监管主体、运营主体各归其位、各尽其责。但仍存在制约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未根本破除,三医联动性不够,医药、医保助力深化改革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全面实施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实现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和资源双下沉,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以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中心,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益,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得到控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实现医疗费用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得到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项目名称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根据《2013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启动乡、村、社区医疗技术人员三年6万人培养计划,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的要求,为加快我市县、乡、村、社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在2013年实施培养工作的基础上,从2014年起在我省大理学院和云南中医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为开展省级5年制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连续招收3年。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2018年市级为12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落实配套经费,确保“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适应服务需求为导向,促进基层卫生体系服务绩效进一步改善”的整体目标实现。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补助6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我委于20189月学生入学后一次性支付云南省中医学院和大理大学各30,000元。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于20179月学生入学后一次性支付云南省中医学院和大理大学各30,000元,为12名学生落实了学费补助。质量指标,遵循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兼顾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建立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机制,以订单定向培养的途径加大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享受补助生活费,就业服务后,可充实基层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适应服务需求。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基层卫生体系服务绩效进一步改善。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  

创建全国中医药先进市工作经费/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到2018年底,实现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医疗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基本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预防、治疗、保健、康复等需求,使中医药更好地为改善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创建全国中医药先进市工作经费/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439,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39,000元,市级财政补助2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截至目前,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了20%以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7.8%村卫生室有1名中医或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执业,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5.0%的村卫生室能够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有些村卫生室所有的乡村医生均能为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市5所中医医院均与双向转诊医院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书,并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全市3014名村医中,有1506名能西会中村医成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骨干力量;同时,充分发挥保山中医专人才培养基地优势,培养本土中医药专科人才近250人;质量指标,以实施国家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为抓手,我市制定了《保山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全市五县(市、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中医健康管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学会协会、制药企业中医药文化宣传主阵地作用,全市各中医医院建成了“中医药文化长廊”,医院建设富有中医药文化气息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抓好中医药项目、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中医对口支援等工作,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适应服务需求,保障患者和医院安全。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营造良好中医药文化氛围,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中医药,关心支持中医药,提高人民群众应用中医药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改善医疗机构和患者看病就医习惯。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城乡居民对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服务满意率达85%以上,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达90%以上,对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达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2018年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增强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项目名称  

药品电子监督系统购置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201212月,省级为保山市采购有线条码器1082个,每个880元,总价款952,160元,我委按合同已支付923,595.2元,余款28,564.8元未支付。20153月,市财政已将该笔资金378,900元作为存量资金清理收缴。2018年,我委将按合同约定,支付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有限条码器余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药品电子监督系统购置经费项目,补助3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有限条码器完成采购,数量1082个。时效指标,按照2012年签订合同内容,2018年质保期满完成支付尾款28,564.8元。成本指标,按照2012年中标价支付,每个条码器价格88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通过药品监管,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可以迅速了解产品市场情况,保护知识产权,实现品牌推广,掌握物流信息;消费者可以借助短信、电话、网络以及终端设施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实性和质量信息;监管执法部门可以及时掌握有关产品假冒违法的信息并迅速采取执法行动,对质量问题进行流程追溯和责任追究,对问题和缺陷产品进行及时准确的召回管理,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有效控制风险,打击假劣药品,实现对问题药品的追溯,将药害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利用现代科技实现电子监管成为政府部门、生产及流通企业、公众三方结合共同实现药品全程透明化监管的重要手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达到8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增强药品电子监督系统的服务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严格按照《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明确规定,发布公告、明确对象、遵循资格审核、申报推荐、组织评审、向上级推荐报送等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为加强我市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补助1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一是2018414日我委认真组织2018年度高级职称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第一批),来自保山市、德宏州、怒江州3个州市的771名考生参加考试,设3个人机对话试室。二是2018年全市五县市区共有151人提交材料参加全省高职资格申报,经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资格审核、高推委会议推荐,共有142人通过高推委会议推荐,120人通过省级评审,取得全省高职资格,通过率为79.47%。三是全市共有47人提交基层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经县区推荐,市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40人通过会议评审(正高4人,副高36人),通过率为85.11%。质量指标,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均顺利圆满完成,无异常情况发生。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制定实施保山市2018年基层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2018年度基层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努力实现加强我市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期目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顺利完成,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达到8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增强药品电子监督系统的服务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    

1.项目名称  

市级公立医院第三方审计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为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促进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2018年起我委将按要求在财政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推行第三方审计制度,以达到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的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市级公立医院第三方审计经费项目,市级补助100,000元,2018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经我委2018917日第8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委托云南东陆会计师事务所自20181120日起,对保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财务收支进行送达审计。质量指标,2018年对市中医医院201711日至20171231日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开展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从而提升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资源使用效率。经济效益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得到强化和完善,医院财务管理运行更加更加规范。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提升,满意度超过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开展公立医院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实现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化。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委机关高度重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合理分配使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通过多措并举,达到控制疾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服务、艾滋病防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卫生科研及人才培养等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委机关使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1,498,600元(含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培养经费485,000元,医养结合补助经费60,000元,人口统计补助(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经费80,000元,中央补助精神卫生和慢性病防治管理经费142,000元,中央补助计生宣传教育补助经费5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日常指导管理经费60,000元,市级地方病防治经费80,000元,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391,600元,中央补助卫生应急工作经费50,000元,市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项目工作经费100,000元),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一是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及助理全科医生进一步增加,全科、精神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卫计人才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整个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不断优化,促进人才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更加适应。二是艾滋病防治工作得到整体推进,艾滋病流行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总体疫情控制在中度流行区,1-12月感染者发现率为79.3%、治疗率为90.2%、治疗成功率为93.8%。质量指标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总体做项目质量控制力和能力建设力得到提高,一是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有效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二是开展传染病防控,确保传染病发病稳中有降、总体可控;三是加强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干预,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四是做好重点疾病防控,加强疾控能力建设。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主要表现为我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婴幼儿家庭的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70%,群众对艾滋病重点人群及易感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90%以上,同时充分利用标语、墙报、广播、电视、报纸、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服务等知识宣传;对疫情及时报告有效处置,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专项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委机关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合理分配使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通过多措并举,保障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开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继续开展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工作;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委机关使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180,800元(含中央补助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资金65,000元,避孕药具经费15,800元,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00,000元),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20181-12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21141人;婚检率94.51%,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89.84%,达到筛查率80%的指标要求,听力初筛率98.87%,达到筛查率90%的要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5453对夫妇;全市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录入率为99.80%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基层管理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管理率均达9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有所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逐年扩大。质量指标,一是结合基本公卫第三方考核和省级考核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通知》(保卫计发〔201743号)的要求,对全市居民健康档案进行专项督导;二是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保卫计发〔2018339号)文件,通知要求提高2018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至55元,并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细化目标,妥善推进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工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主要表现为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得到提高,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得到落实,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养成。可持续影响指标,居民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三    

1.             项目名称:永昌名医表彰奖励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中国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名医战略,为社会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评选10人为“永昌名医”。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共发放永昌名医奖励金200000元,资金全部到位并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参照《保山市永昌名医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评选出10名“永昌名医人选”。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有利于落实保山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有利于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我市高层次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医学技术水平更好更快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人才培训经费(农村人才、全科医生转岗、县级骨干医师)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切实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科研能力水平,提升医务人员科研素养,2018年我委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推进基层学历教育工作,提升各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通过农村农村人才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多种途径培养合格的全科人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我委各类人才培训培养经费共184200元,其中:农村人才培训经费75000元、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经费19200元、县级骨干医师培训90000元。资金全部到位并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历教育工作,2018年,我市共招收中专学历教育237人,大专学历教育57人。质量指标,开展并高质量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整个培训过程进行认真督导,通过和学员座谈,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了解学员的培训情况和培训效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开展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在全市2018年卫生计生科教管理工作培训会上,将全科医生的培养与使用纳入培训内容,使学员深刻了解新形势、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积极抓好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我市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医学技术水平更好更快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  

卫生计生工作会议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一年一度的全市卫生计生和党风廉政建设、防艾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市级配套资金12700元,全部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会期2天,参会人员78人。质量指标,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各项卫生计生工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如期完成2018年各项卫生计生工作任务。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  

2018年春节慰问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慰问方案,向全市一线医务工作者表达春节慰问,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共享健康的良好风尚,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献身医学的主动性、创造性,为他们施展才华、维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广阔舞台。经费由委办公室负责经费申请及慰问费兑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市级配套资金28000元,全部到位并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慰问对象140人,慰问标准200元每人。质量指标,询问他们的身体、生活、工作情况,对他们不忘初心、以医报国的坚定信念和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医者情怀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他们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希望广大医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同时,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共享健康的良好风尚,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献身医学的主动性、创造性,为他们施展才华、维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广阔舞台。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委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2018年市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滇西医疗卫生中心及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医疗中心为目标,不断强化目标和问题导向,借助外力,加大投入,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力攻坚健康扶贫,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解决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在医疗卫生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效显著,健康保山建设扎实推进。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8年委机关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为人民群众带来直接或间接效益,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全年收入总计13,129,244.4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基本支出收入9,504,844.4元,占总收入的72.4%,项目支出收入3,624,400元,占总收入的27.6%。全年支出总计13,628,144.4元,其中:基本支出9,504,844.4元,占总支出的69.75%,项目支出4,123,300元,占支出的30.25%。总支出13,628,144.4元中工资福利支出7,436,126.53元,占总支出54.56%;商品和服务支出5,216,058.97元,占总支出38.2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1,694.6元,占总支出5.89%;其他资本性支出174,264.3元,占总支出1.27%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进行部门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内控制度,严禁出现预算编制粗编乱报、预算调整随心所欲、预算执行违法违规等行为。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用效益的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同时,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达到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职责履行良好,真正做到履职到位,委机关各项工作出效率、出质量、出效益。  

履职效益明显,其中:经济效益,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诊疗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生态效益,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优质、低耗、高效、快捷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计生服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优质、低耗、高效、快捷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计生服务。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卫生计生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使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达到85%以上。  

③预算配置科学,其中:预算编制科学,按照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的要求,完善单位预算编制制度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将公共预算收支编列到款级、项级科目;研究完善部门预算补助各县(区)转移支付支出编列方法。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按201811月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基数为预算依据,逐项测算,足额安排。公用经费支出由市财政按2018年在职在编人数按定额标准安排公务费、按核准单位留用的车辆安排公车经费。确保重点支出安排,根据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卫生计生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科学预判2019年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综合考虑市级预算安排、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等收入,统筹规划申请三年规划期内拟实施的支出项目,实行滚动调整,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优化资金分配,提高财政支出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确保日常监管到位,公务卡结算到位。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只减不增。  

④预算执行有效,其中:严格预算执行,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高效率。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资金支付达到序时进度,及时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公开和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严控结转结余,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的有效衔接,既重视经费申请更重视预算执行。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市级安排的项目支出于当年1130日前使用完毕,中央、省级安排的资金年底结转结余控制在15%以内。项目组织良好,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绩效理念推进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在使用前科学计划,使用中合理安排,把好使用的源头关。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目前、近期及中远期的工作量进行预测分析。“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坚决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加强重点支出,把控制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作为一个重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三公"经费财务管理,细化职责、强化监督、及时公开。  

⑤预算管理规范,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进行部门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内控制度,严禁出现预算编制粗编乱报、预算调整随心所欲、预算执行违法违规等行为。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抓紧抓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工作做到启动早、布置细、措施实。增强预决算公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严格对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标准化模板公开,牢固树立信息公开、透明的观念,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主动把百姓热点关注的内容和单位重大项目情况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预算信息的知悉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进一步明晰单位资产产权关系。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缓解资产占有水平不均衡的状况,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提升单位管理水平。  

4)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保卫健发〔2019124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根据年初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值,各科室提供反馈项目完成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一致。通过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全年支出合计13,628,144.4元(其中,基本支出9,504,844.4元,占总支出的69.75%;项目支出4,123,300元,占总支出的30.25%),其中项目支出包含:市级农村人才培训经费75,000元,市级永昌名医表彰奖励经费200,000元,禁毒防艾管理经费20,000元,卫生工作会议费12,700元,市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100,000元,春节慰问费28,000元,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100,000元,市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270,000元,市级爱国卫生工作经费100,000元,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设备购置经费30,000元,市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100,000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经费6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180,8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498,6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00,000元,中医药专项439,000元,县级骨干医师及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109,200元,市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补助经费1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我委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2018年在省卫生健康委规划财务处的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各相关科室的指导帮助下,各项目预算执行有效,预算设置的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具体做法是:高度重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狠抓落实,分配执行任务到业务科室;跟踪督查,狠抓进度;积极汇报,主动沟通;全面反馈,确保完成。对年度内实施的项目,均按项目资金的安排要求,规划支出,预算执行的过程中牢固树立绩效理念,重争取投入更重项目管理,重争取投入更重绩效管理。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我委按照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科学合理的使用财政拨付的每一笔资金,认真务实的完成每一项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综合考虑市级预算安排、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等收入,实行滚动调整,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优化资金分配,大大提高了财政支出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2018年做到了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健康扶贫30条措施》,着力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解决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在医疗卫生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健康保山建设扎实推进。履职效益明显,具体为:经济效益方面做到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诊疗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方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生态效益方面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优质、低耗、高效、快捷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计生服务;同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卫生计生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使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达到85%以上。预算配置科学,按照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将公共预算收支编列到款级、项级科目;研究完善部门预算补助各县(区)转移支付支出编列方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信息,确保制度执行到位。预算执行有效,表现在:严格预算执行,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高效率;严控结转结余,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市级安排的项目支出于当年1130日前使用完毕,中央、省级安排的资金年底结转结余控制在15%以内。预算管理规范,做到了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信息公开及时完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坚决杜绝了预算执行违法违规的行为。

(4)效果情况分析  

委机关年内工作围绕各个项目实施开展,取得了如下成绩:一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是健康扶贫工程深入实施;四是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五是人口计生工作扎实开展;六是防艾人民战争全力推进。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存在不具体,不细化,可衡量性差等问题。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结合工作实际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后续项目,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合理配置资源,增强财政资金效益。  

7.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围绕切实完成单位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二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三是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财务人员做到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各单位如有补充,可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