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
2.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3.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下,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基层党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疾病预防控制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核心能力显著提升,疫情防控第一阶段取得无本地病例的重要战果。2021年,市疾控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精神和对疾控体系改革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基层党建工作为统领,科学谋划“十四五”工作,确保“十四五”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抓实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以优异成绩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是: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9,839,835.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50,711.43元,占总收入的99.3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9,124.00元,占总收入的0.63%。与上年对比增加23,175,921.54元,增长28.75%,主要原因:因新冠疫情爆发,我单位承担着全市疫情防控指导和政府指令性核酸检测工作,2020年我中心收到两笔新冠疫情防控直达资金,一笔是公卫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402万元,第二笔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共计602万元,因此2020年总收入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6,591,431.42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7,513.41元,占总支出的57.94%;项目支出11,183,918.01元,占总支出的42.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454,291.49元,增长25.80%,主要原因:
1.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268,696.95元,其中:办公费较上年增加198,840.40元;印刷费较上年减少1,500.00元;水电费较上年增加37,186.11元;手续费较上年增加414.05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13,842.80元;物业管理费较上年减少42,561.90元;因传染病防治监测、调研、考核及新冠疫情防控指导工作需要差旅费较上年增加148,535.93元;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等维修(护)费较上年减少734,688.46元;本年未发生会议费;外出参加及举办培训活动等支出增加9,490.00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357.58元;购买药品、专用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支出增加1,449,821.39元;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减少259,553.32元;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加344,000.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53,879.1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50,630.80元;其他交通费较上年增加41,560.25元;税金及附加费用较上年增加297.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13,455.00元。
2.在人员支出方面,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61,671.2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361,421.86元
3.资本性支出较上年相比增加2,962,501.39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较上年增加260,395.00元;专用设备购置较上年增加2,434,324.50元;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加267,781.8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07,513.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40,630.29元,下降13.19%,主要原因:
1.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3,198,853.44元,其中:办公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15,978.64元;手续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14.05元;水电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3,930.72元;邮电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3,706.28.元;物业管理费支出较上年减少74,151.00元;差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10,967.50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61,450.56元;职工外出参加培训及单位举办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6,638.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43.58元;购买药品、耗材、低值易耗品支出减少1,497,764.88元;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减少579,324.54元;工会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3,879.1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6,724.68元;其他交通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4,016.67元;税金及附加费用较上年增加297.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1,696.88元。
2.在人员支出方面,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相比增加861,671.29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235,501.50元;津贴补贴增加283,109.00元;奖金较上年增加19,500.00元;绩效工资增加75,03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71,568.48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6,868.3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96,177.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69,713.76元;其他社会缴费减少102,018.97元;医疗费减少3,7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284,609.86元。
3.资本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88,058.00元,本年度内未在基本支出中列支资本性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9%,人均150,208.6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1%,人均17,264.3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83,918.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94,921.78元,增长230.01%,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467,550.39元,其中:办公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14,819.04元;印刷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500.00元;电费较上年增加101,116.83元;邮电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9,863.48元;物业管理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1,589.10元;差旅费较上年增加259,503.43元;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等减少维修(护)费73,237.90元;培训费增加36,128.00元;购买药品、耗材、低值易耗品支出增加2,947,586.27元;公务招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86.00元;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增加319,771.22元;委托业务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4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906.12元;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53,818.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76,812.00元,其中救济费较上年减少23,188.00元;奖励金较上年增加1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3,250,559.39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增加322,453.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2,660,324.50元;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加267,781.8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0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80,300.00元,本年合计支出56,790.67元,主要是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及专用材料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6,790.67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3,509.33元。
2.2020年预防性体检和放射检测项目经费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864,630.00元,合计支出1,864,63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241,965.00元;资本性支出622,665.00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3.2020年实验室维护项目经费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00,000.00元,合计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支出。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2020年康复休养员生活物资补助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0,000.00元,合计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麻风病人生活救济费。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5.2020年免疫规划及急性传染病经费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0,000.00元,合计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6.2020年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等经费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0,000.00元,合计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采购支出。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7.2020年χγ辐射检测仪采购经费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0,000.00元,合计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采购支出。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8.2020年卫生监督执法局委托检测费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8,722.00元,合计支出88,722.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578,700.00元,年初结转资金3,344,768.49元,合计收入5,923,468.49元。本年合计支出3,844,533.95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28,133.95元,资本性支出716,400.00元。年末结转资金2,078,934.54元。
1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中央补助资金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632,100.00元,年初结转资金1,018,383.00元,合计收入6,650,483.00元。本年合计支出2,204,252.81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38,380.92元,资本性支出465,871.89元。年末结转资金4,446,230.19元。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冠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本年拨款收入2,000,000.00元。本年合计支出2,0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35,000.00元,资本性支出1,665,000.00元。年末无结转资金。
12. 2020年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86,400.00元,合计支出129,743.00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年末结转资金956,65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93,777.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上年对比增加6,706,866.67元,增长34.07%,主要原因:
1.办公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59,829.34元;印刷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500.00元;水电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3,347.39元;邮电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2,148.80元;物业管理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4,778.40元;差旅费较上年增加202,745.68元;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公务招待费减少34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5,650.80元;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等减少维修(护)费505,963.83元;外出参会、参加培训及举办培训活动等支出增加36,890.00元;购买药品、耗材、低值易耗品支出增加1,732,237.68元;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减少59,298.13元;委托业务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44,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3,879.18元;其他交通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8,001.23元。合计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232,543.14元。
2.人员支出方面,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61,671.6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较上年相比增加362,092.85元。
3.办公设备购置比上年增加322,453.00元,专用设备购置比上年增加2,660,324.50元,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加267,781.89元,合计增加资本性支出3,250,559.3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036.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专项85,245.58元,食品安全监管专项56,790.6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036.2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4,29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24,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7,042.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727.13元;死亡抚恤547,521.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399,97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5%。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5,110,721.51元,工资福利支出11,436,129.5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3,83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092.00元,资本性支出992,665.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844,533.9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8,133.95元,资本性支出716,4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204,252.8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8,380.92元,资本性支出465,871.89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0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000.00元,资本性支出1,665,0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699,025.59元,工资福利支出691,125.5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1,695.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1,695.7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4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7,477.00元,工资福利支出17,477.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8,585.84元,完成预算的14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6,495.84元,完成预算的22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090.00元,完成预算的30.0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市疾控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中心,由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中心公务用车使用频次较上年度大幅上升,同时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用于疫情防控需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33,083.69元,上升15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3,432.69元,上升19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9.00元,下降0.8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市疾控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中心,由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中心公务用车使用频次较上年度大幅上升,同时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用于疫情防控需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成本,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6,495.84元,占92.33%;公务接待费支出42,090.00元,占7.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6,495.8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7,781.89元,购置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8,713.9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疫苗运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多种传染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0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0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工作专家莅临督导、考核、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7,397,610.83元,其中,流动资产11,750,814.04元,固定资产15,646,796.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9,949.3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20,777.42元,固定资产增加391,658.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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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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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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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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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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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1,795,471.92 |
11,750,814.04 |
50,044,657.88 |
12,219,225.67 |
1,651,007.27 |
4,438,000.00 |
31,736,42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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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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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4,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4,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4,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χγ辐射检测仪采购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χγ辐射检测仪采购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150,000.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2020年完成放射检测设备的采购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χγ辐射检测仪采购项目150,000.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15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2020年11月中心购置一台放射检测设备,完成年初设定指标值。时效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设备购买完成时限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定指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40分。设备的购置保障了中心健康体检办证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年初设定指标值。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90%,已到达设定指标值。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χγ辐射检测仪采购经费项目在2020年度按照绩效目标设定,完成项目要求的各项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及急性传染病防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免疫规划及急性传染病防治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60,000.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全市预防接种人群、疫苗种类的范围都不断扩大,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进一步降低。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所需经费也持续增加,为了保障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监测评价、疫苗储备、每年6次的疫苗运转、一次综合督导审评等工作有序开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免疫规划60,000.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6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10分。适龄儿童接种一类疫苗,市级共计下发疫苗570295剂,完成指标值。质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10分。适龄儿童管理率,落实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新出生儿童建证24236人,建证率100%,全市以乡镇为单位常规免疫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成本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每年一次的综合督导审评成本(含食宿、差旅、交通)24,399.98元,达到设定指标值。一类疫苗储存运输在2020年实现每月1次,合计12次运输,达到设定指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39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9分。发挥疫苗在防控传染病方面的重要作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疫苗追溯管理加快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信息上报质量明显提高。消除麻疹工作进展顺利,共报告麻疹病例3例,开展麻疹抗体水平监测,抗体总体阳性率90.91%。认真开展脊灰野病毒监测、防范工作,全市共报告AFP病例17例。加强乙肝监测工作,规范乙肝报告,全市共报告乙肝病1399例,急性乙肝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率为100%,乙肝病例ALT检测率100%,慢性乙肝病例抗-HBcIgM 1:1000检测率98.93%。强化监测质量,及时完成286例各类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现场处置及善后工作。可持续影响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有效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在人群中的发病。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85%,已到达设定指标值。全年未发生过接种疫苗所致的死亡和(或)致残病例;发生一起群体性接种心因性反应事件,已得到妥善解决。辖区适龄儿童家长信任和选择预防接种。保山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全市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95%以上,达到国家、省、市各级指标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疫苗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9分,自评为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皮防康复休养员生活物资采买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皮防康复休养员生活物资采买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100,000.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的今天,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对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怀,提高冬季休养员的生活质量,改善麻风病休养员生活水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改善住院休养员生活物资采买经费100,000.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1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麻风病休养员管理人数为17人,达到指定指标值。成本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补助病人每年生活费5882元/人,达到指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39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9分。休养员的生活质量得到逐步的提高,但在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要不断提升休养员的生活水平,更好地体现政府对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怀。可持续影响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市财政每年保障休养员的物资采买经费10万元,更好地体现政府对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住院休养员满意度为95%,已到达设定的指标值,休养员十分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还需进一步改善住院休养员的生活居住条件。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9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实验室维护费等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实验室维护费等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400,000.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保障中心各实验室运行维护费、仪器设备检定费、一类疫苗接种和运转费、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等日常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实验室维护费400,000.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4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9分。其中: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15分。应急物资储备达到应急要求,完成年初设定指标值。质量指标,得分24分。一类疫苗接种、配送工作正常开展;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39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有效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上下级会商,完成年初设定指标值。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19分。传染病直报系统和疫情直报系统运行维护正常开展,疫情管控信息化水平得到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85%,已到达设定指标值。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中心实验室维护项目,夯实实验室检测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8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等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等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200,000.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非税收入财政返还部分经费是支撑市疾控中心日常工作运转的重要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仪器设备采买等,保障中心业务正常开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等经费200,000.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2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A类检验设备达到国家标准,省级项目立项一项,完成年初设定指标值。时效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A类检验设备达到国家标准,省级项目立项一项,完成时限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定指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38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9分。满足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工作需要。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19分。进一步加大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鼠疫、流感、手足口病和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等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力度。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85%,已到达设定指标值。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中心实验室维护项目,夯实实验室检测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8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预防性健康体检和放射检测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预防性健康体检和放射检测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1,864,630.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我中心承担着预防性健康体检、公共场所监测检测、放射卫生监测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职业体检等技术服务工作,此项目经费是为保障我中心健康体检办证和放射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防性健康体检和放射检测1,864,630.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1,864,63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4分。放射卫生按目标完成,认真开展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完成放射诊疗机构调查123家,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24家,调查率均为100%;对4家放射诊疗机构25台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监测,首次合格19台,合格率76%,经整改合格3台,不合格3台。同时,根据委托,认真开展放射常规监测52家医疗卫生机构89台/次、性能检测93台/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元件检测1848人/次。完成全市5家项目监测医院医用辐射现场监测工作,和3家非医疗机构放射辐射监测工作;学校卫生工作按目标完成,定期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分析,按时审核上报学校卫生年报表,定期对县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督导。1-12月完成学生生长发育健康体检3302人,寄宿生预防性体检1184人,学校运动员赛前体检108人次,开展PPD筛查和肠道病检查4241人次。指导全市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工作,完成了6023名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和4842名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职业卫生工作按目标完成,全年开展60家企业职业健康体检2237人/次,完成“2020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各项工作,完成69例尘肺病患者的随访工作,完成职业健康核心指标常规监测1478人次,完成尘肺病核心指标主动监测223人次,龙陵县人民医院作为指定的尘肺病筛查哨点医院,报告筛查病例26例。完成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监测110家。质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16分。放射监测调查率为100%,达到指标值;放射诊疗设备合格率为76%,达到指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38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9分。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得到逐年的提升。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19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95%,已到达设定指标值。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中心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及职业卫生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8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卫生监督执法局委托检测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卫生监督执法局委托检测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88,722.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在内度内完成卫生监督执法局委托的检测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卫生监督执法局委托检测费88,722.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88,722.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认真做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全市共设置城市饮用水监测点80个,农村饮用水监测点315个,枯水期及丰水期各监测一次,1-12月共监测790份水样。质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饮用水水质检测合格率为95.63%,较2019年上升了1.25个百分点,达到指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39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根据任务和委托,认真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和各类委托性监测工作,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90%,已到达设定指标值。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中心环境卫生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9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365,545.58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发现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风险和隐患,掌握食品污染现状趋势、薄弱环节,进一步掌握食源性疾病爆发隐患及流行的规律趋势,为政府决策、风险防控和部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有利于食品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365,545.58元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142,036.25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7分。其中:数量指标,得分21分。食源性疾病病例标本采集检测187份,完成设定指标值;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187份,完成设定指标值;食品污染物、寄生虫污染、放射污染监测样品数177份,未完成设定指标值224份,主要原因是样品采集工作有一部分安排到2021年度进行,在2020年样本未采完,2021年将按照工作方案进行样品采样。质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8分。食源性疾病病例标本采集检测结果符合率达到95%,完成设定指标值。时效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8分。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时限均在24小时以内,完成设定指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食源性疾病患者健康知识培训率85%,未达到指标值,主要原因是培训工作安排到2021年,在2020年度未完成;改进措施:在2021年度完成健康知识培训工作;及时防线风险隐患者和薄弱环节报告数为1份,达到设定指标值。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13分,群众满意度为90%,未达到设定指标值,主要原因是项目未结束,项目方案中的工作未完成,在2021年将继续推进项目工作的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项目方案的设定,2021年继续推进项目实施,在2021年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的全部工作要求。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80分,自评为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5,923,468.49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目标1.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为辖区内居住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目标2.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目标3.开展鼠疫技术指导、疫源地调查、疫情现场处置能力建设、鼠疫P3实验室运行维护管理、鼠疫实验室耗材采购等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技术过硬、现场处置能力强的疫情防控队伍,及时、有效、科学处置鼠疫疫情。目标4.开展人禽流感、SARS等突发急性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应急检测、风险评估和排查及疫情处置工作,切实做到及时、有效、科学处置疫情。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项目5,923,468.49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3,844,533.95元。执行率为65%。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数量指标,得分10分。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以上;麻风病按规定随访到位率为100%;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完成率100%;食品寄生虫污染监测完成率100%;鼠疫、SARS和人禽流感疫情监测任务完成率100%。质量指标,得分20分。18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建档168132人,规范管理率94.17%;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建档33161人,规范管理率90.1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在95%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结核成功转型,任务圆满完成,患者登记管理率93.73%,耐药可疑者筛查率达100%,病原学诊断率达63.50%,患者管理率和规则服药率达100%,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1.77%;认真落实消除疟疾“1-3-7”防治技术,消除疟疾成效显著。全市1-12月共报告疟疾病例26例,均为输入性病例,比去年同期下降21.21%;坚持“疫情三报”制度,鼠疫防制工作全面落实。全市1-12月共完成动物检菌2501只、昆虫检菌793组、血凝试验791份,分别完成省下达任务数的119.10%、113.29%和113.00%。认真开展鼠密监测,室内鼠密为0.87%,其中黄胸鼠密0.72%;室外鼠密1.53%,黄胸鼠密为0.60%。黄胸鼠染蚤率17.74%,总蚤指数0.344,印鼠客蚤指数0.074,地面游离蚤指数0.002,均控制在预警指标以下。加强流感监测,流感防控措施执行到位。共检测哨点医院送检标本460份,均为阴性。全市1-12月报告流感病例551例,发病率20.9744/10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未发生流感集聚性疫情,开展2轮重点场所禽流感外环境监测,共监测标本168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发病率大幅下降。全市1-12月共报告手足口病1278例,发病率48.9911/10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进一步强化监测,市级检测手足口病监测标本72份,检出阳性65份。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得到巩固。截止2020年年底,全市无新发现麻风病例报告,麻风可疑者筛查任务完成率109.1%,密切接触者检查完成率97.1%。认真开展第67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第33届“中国麻风节”宣传活动。消除地方病取得突破,通过省级验收。时效指标,得分10分。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及时率100%;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处置及时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9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22分。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在长期时间内减少烟草使用所产生的疾病负担,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的卫生水平,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7分。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持续推进,我市的居民健康水平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在长期内不断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90%,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效感到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按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但由于2020年度的基本公卫项目还未完成,我中心将在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89分,自评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市级艾滋病防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市级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480,000.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目标1:全市艾滋病疫情稳中有降,继续保持血液无传播状态,母婴传播率降低至2.0%以下,检测发现率和抗病毒治疗率覆盖率达87%以上,治疗病人的病毒抑制率达90%以上。目标2: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和能力建设,保证省级第四轮综合防艾项目、省级边境防艾项目等项目的顺利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级艾滋病防治项目480,000.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48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全市开展HIV抗体筛查2331771人次,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为88.8%;全市发现率达90.5%,治疗率达91.5%,治疗成功率达96.6%,“3个90%”目标提前完成。高危行为干预和感染者/病人综合管理各项指标完成良好,处于全省第一梯队,暗娼、吸毒人群、男男性行为者月均干预覆盖率99.3%、64.3%、97.2%。质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0分。完成各防艾项目年度各项指标,提升防治艾滋病项目工作数量和质量。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39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39分。降低我市艾滋病患病率,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艾滋病防治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已到达设定指标值。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9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2,150,483.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目标1:继续为0-6岁适龄儿童常规接种,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进程,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有效接种率,进一步降低我省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目标2: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我省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控制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的流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目标3: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目标4:要更加注重预防为主、更加注重医防结合、更加注重慢性病防治与传染病防控并重,努力实现传染病发病率继续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疾病控制更加有效、医防结合取得突破。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项目2,150,483.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1,068,426.81元。执行率为5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数量指标,得分20分。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结核成功转型,任务圆满完成。1-12月,全市共报告活动性肺结核840例,与去年同期持平,未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初诊患者筛查任务完成率达101.09%,患者登记管理率93.73%,耐药可疑者筛查率达100%,病原学诊断率达63.50%,患者管理率和规则服药率达100%,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1.77%。艾滋病检出率进一步降低,“3个90%”提前完成。截至12月底,全市发现率达90.5%,治疗率达91.5%,治疗成功率达96.6%。质量指标,得分20分。18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建档168132人,规范管理率94.17%;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建档33161人,规范管理率90.1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在95%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结核成功转型,任务圆满完成,患者登记管理率93.73%,耐药可疑者筛查率达100%,病原学诊断率达63.50%,患者管理率和规则服药率达100%,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1.77%;截至12月底,全市发现率达90.5%,治疗率达91.5%,治疗成功率达96.6%,“3个90%”目标提前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5分。其中:①社会效益指标,得分25分。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的卫生水平,维护群众身体健康。通过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的持续推进,我市的居民健康水平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在长期内不断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95%,群众对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项目的工作成效感到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按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但由于2020年度的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还未完成,我中心将在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85分,自评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公卫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公卫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4,020,000.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目标1:实现对重点传染病的哨点监测,完成监测点核心设备配置,提高监测点实验室检验检测和人员能力,为重点传染病防控提供技术支持。目标2:各级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冷链设备和疫苗扫码设备配备达到《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现疫苗扫码出入库管理。目标3:更新换代2015年以前(含2015年)建成的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为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立培训演练、运维保障机制,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车载队伍)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提升国家卫生应 急队伍有序有效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能力。目标4:重点提升疾控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实验室检验检测、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能力,以及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或疾控中心人员开展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技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公卫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项目4,020,000.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655,826.00元。执行率为16%。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22分。其中:数量指标,得分10分。加强疫情监视,及时报告情况,接收系统发出预警信息934条,并督促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进行核实处理。坚持定期开展常规疫情分析和专题疫情分析,以新冠肺炎为重点开展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机制,调整充实了3支卫生应急队伍,增设了预备队,大力开展市、县两级培训,大幅提升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全市1-12月共报告突暴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8起,其中新冠肺炎首例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发病3人,均为未分级事件;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事件报告2起,发病4人,均为未分级事件;食物中毒2起,发病52例,无死亡病例,其中一起定级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起为未分级事件;水痘疫情事件1起,发病34例,经治疗已全部治愈,定级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质量指标,得分12分。全力以赴抓紧专业培训,提升基层专业技术能力。全力抓好全市疾控系统业务培训,根据国家方案的变化,及时跟进开展市、县两级疾控中心1-6版疫情防控方案的学习培训。开展职工全员培训3轮,组织专项培训15次,实验室跟班培训32人,提高基层专业技术队伍和一线防控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防护意识,为全市培养疫情防控技术骨干。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5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25分。冲锋一线,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效开展疫情监测,规范报告疫情。中心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工作,指导全市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海关、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有效开展疫情监测,推动“五早”措施的落实。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病例的发现、报告、追踪、隔离、治疗等工作。深入一线战场,开展技术指导。及时组建疫情防控专家组、支援组,积极指导和参与基层一线和边境疫情防控工作48个县次。组建和参加省级、市级多轮巡回指导、驻点督导、联合督导,选派专业技术骨干支援腾冲、耿马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支援了一线工作。同时,做好全市和国家、省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考试的疫情保障工作30余场,指导重点场所开展终末消毒和预防性消毒178点次。提升检测能力,做好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和追踪。积极参与和指导各地开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聚集性疫情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和检测标本的采样工作,在实战中提升自身和基层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的工作水平。确保各地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中,执行规范到位、个人防护到位、信息收集到位。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15分,群众满意度为75%,公卫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在2020年度还未完成工作任务,群众满意度未达到指标值,将在2021年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工作任务,保障我市辖区人民的生命安全,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按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但由于2020年度的公卫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项目还未完成,我中心将在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公卫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项目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62分,自评为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2,000,000.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1.迅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及时发放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统筹预拨资金和结算资金,落实好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快速诊断试剂采购经费的补助政策。2.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3.落实实验室备案或准入要求,依法依规检测。4.加大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技术操作。6.加强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提高检测质量。5.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剩余样本处理。6.严格落实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输入及扩散的各项措施。7.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项目2,000,000.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2,0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质量指标,得分10分。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日报告工作。时效指标,得分20分。有效开展疫情监测,规范报告疫情。中心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工作,指导全市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海关、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有效开展疫情监测,推动“五早”措施的落实。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病例的发现、报告、追踪、隔离、治疗等工作。截至12月31日24时,保山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1例,其中腾冲市8例、龙陵县2例、隆阳区1例。累计报告疑似病例28例,排除为其他疾病20例,无死亡病例报告。已治愈出院9例,12月10日新增2例输入性确诊病例在腾冲市中医医院隔离治疗。深入一线战场,开展技术指导。及时组建疫情防控专家组、支援组,积极指导和参与基层一线和边境疫情防控工作48个县次。组建和参加省级、市级多轮巡回指导、驻点督导、联合督导,选派专业技术骨干支援腾冲、耿马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支援了一线工作。同时,做好全市和国家、省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考试的疫情保障工作30余场,指导重点场所开展终末消毒和预防性消毒178点次。成本指标,得分10分。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并已及时足额发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38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22分。抓好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向基层提供原创健康教育素材宣传片5个、PPT 2个、印刷品模板23种,开展健康讲座30余场,微信公众号刊出疫情防控知识和工作宣传66条,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值班电话,及时解答社会咨询。生态效益指标,得分16分。妥善处置医疗废物,守好疫情防控最后防线,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中,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配合建立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规范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活动,严防死守疫情的最后一道关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95%,群众对我中心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感到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按方案要求基本完成,我中心将在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8分,自评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800,000.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支持4个县级疾控中心职业病危害监测能力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项目800,000.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26,543.00元。执行率为3%。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其中:数量指标,得分20分。县级疾控机构职业病危害监测能力提升数量为4个,达到指标值。质量指标,得分10分。年度县区疾控机构监测设备使用率为50%,未达到指标值;项目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设备配备率为50%,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方案,大部分工作将在2021年开展,放射检测设备在评标过程中,还未支付设备款。在2021年,我中心将按照工作任务清单完成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20分。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执法取证能力、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覆盖率为70%;项目单位职业卫生案件查处率、项目县区传染病规范化诊疗能力、项目县传染病重症救治能力以及项目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和医院感染防控能力在年度内都有所提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满意度为80%,服务对象对项目工作成效感到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按方案要求还未完成,我中心将在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职业卫生能力提升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70分,自评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3,200.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实施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基层培养相关专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项目3,200.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3,200.00元。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数量指标,得分20分。当年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人数已到达指标值。成本指标,得分20分。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全科转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0.04万元/人/年,已到达指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40分。全科医生业务水平在大幅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全科医生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90%,参加培训的全科医生对培训内容和成效感到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按方案要求基本完成,我中心将在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一批)
2.项目基本情况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100,000.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大力支持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为选树典型、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对获表彰的11名优秀医疗卫生人员给予人均100,000.00元的奖励。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自评结果同时说明:我中心预算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完成的质量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100,000.00元经费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1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数量指标,得分20分。表彰本单位医疗卫生人员1人,完成指标值。质量指标,得分20分。树典型、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40分。大力支持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95%,服务对象对项目工作成效感到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按方案要求基本完成,我中心将在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很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支出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存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主要职能:
①负责辖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
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③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⑤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⑥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⑦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机构情况:保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市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卫生监督执法技术支持的职能,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中心。中心设有16个科室,分别为免疫规划科、预防医学门诊、质量控制办公室、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科、中心办公室、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科、慢性病预防控制科、检验科、公共卫生科、寄生虫预防控制科、地方病预防控制科、健康教育科、皮防康复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财务后勤科、病媒消杀科。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基本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严格执行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情况,对财务支出严格把关,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总收入12,012,580.00元。决算总收入29,839,835.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50,711.43元。
2020年决算支出26,591,431.42元,包括: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5,407,513.41元,项目支出11,183,918.01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3,819,197.83元,商品服务支出8,129,911.0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5,842.61元,资本性支出3,866,479.89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和结合我中心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对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管理、政府采购作出了明确规定。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建立管理科学的绩效自评机制。
(2)自评指标体系
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包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和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第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投入部分:分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其中目标设定指标包含目标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三项内容。预算配置指标包含分配依据、分配结果、重点支出保障率等三项内容。
过程部分:分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三部分。其中预算执行指标包含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等四项内容。预算管理指标包含“三公经费”控制率、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等三项内容。资产管理指标包含资产管理规范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两项内容。
产出部分:主要为职责履行情况,包含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进度三项内容。
效果部分:主要为履职效益情况,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三项内容。
第二:项目绩效自评体系
2020年度,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共开展18个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含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主要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因每个项目具体内容不同,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我中心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自评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
(2)过程情况分析: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可控,具有相应的管理措施。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3)产出情况分析::2020年,我中心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下,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基层党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疾病预防控制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核心能力显著提升,疫情防控第一阶段取得无本地病例的重要战果。2021年,市疾控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精神和对疾控体系改革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基层党建工作为统领,科学谋划“十四五”工作,确保“十四五”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抓实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以优异成绩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管理不到位。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三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还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内部预算支出管理、跟踪,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认真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绩效目标尽可能地全面、细化,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和内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及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方面进行规定。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干部职工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的文件精神,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作风。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