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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130195-9/20250124-00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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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和协调推进医养结合政策的落实,监督落实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实施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中医药产业项目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辐射周边和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滇西医疗卫生辐射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与科技教育科、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科、财务科、体制改革与宣传科、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与药政科、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科、医疗应急科、疾病预防控制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防治艾滋病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到2025年末,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疾病干预更加精准、救治更加高效,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7.53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4.2人,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6%

1.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建设,力争打造心血管、肿瘤、神经、感染、口腔疾病等一批临床医学分中心。加快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育机构和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市级妇女儿童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布局,提高妇幼健康保健服务能力。提升疾控机构实验室核心能力,健全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县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实验室体系,到2025年,力争市疾控中心新增检测项目达20项,县(市、区)疾控中心新增检测项目达12项。推进专科服务能力提升,加大潜力专科打造力度,补齐重点专科(专业)短板,建强现有重点专科,打造成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的滇西边境一流重点专科。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和康复科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馆实现全覆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基本实现全覆盖,重大慢性病健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过早死亡率逐年降低。全力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施甸县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建成慢病管理系统,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2.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疾控体系改革。持续做好全市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预警,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有效提升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夯实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深入实施消除麻风危害及遏制结核病、丙肝、肺癌攻坚行动,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提升传统传染病和地方病的综合防治能力,重点推进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收官之战,确保实现“3个95%”目标,巩固“两个消除”成果,全市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积极推进允许疾控机构规范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以健康县城建设为引领,持续打造健康县城2.0版。继续抓实一老一小工作。2025力争创建3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或优质服务单位,进一步落实医养结合相关政策,促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实现有效配置利用。进一步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大辖区内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力度。持续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成果,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统筹谋划,尽快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扩大托位有效供给,提高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托位数,深入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落实生育支持相关补助项目,督促各县(市、区)及时做好生育补贴和育儿补贴规范发放工作。

3.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建设。切实加大母婴安全保障力度,严守母婴安全底线,扩大妇女“两癌”筛查范围,到2025年,全市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覆盖率达60%,宫颈癌及癌前病变规范治疗率达到 90%,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覆盖率达到50%,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 70%、治疗率达到90%。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设,不断提高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服务能力和质量,扩大产前筛查覆盖面,规范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婚育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落实落细儿童急救网络建设,督促医疗机构建设儿童急救站点。不断提高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4.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抓实保山市中医医院2个省级中医重点学科(针灸科、中医骨伤科)项目建设,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目标,做实做强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提升专科辐射力和影响力。加强急诊科、呼吸科、外科等科室建设合理设置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强化中医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中医儿科和老年病科建设,满足重点人群看中医、吃中药的需求。补齐科室、人才等短板,力争2025年不少于2家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扎实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5.加强医学人才引培留用。实施人才培养培优专项行动、“强人才”工程,着力破解高层次人才引留难问题,针对市、县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需求,引进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特别是硕士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人才;依托城市医疗集团龙头医院组团帮扶县(市、区)自主培养一批人才;通过“银龄医师”行动、行业专家工作站等拓宽高层次人才引才渠道。通过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医教协同联合培养医学紧缺专业人才、优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计划等方式强人才,全面落实人才待遇政策,力争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上取得突破,到2025年,入选“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兴保英才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不少于10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3名,“中医药学科后备人才”5名。积极推进“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落实落细。结合保山旅游、地理、气候等资源优势,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引进省内外高级职称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引进省内、市级和周边州市退休医疗卫生人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引进市、县级退休医疗卫生人才的目标,到2025年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银龄医师”不少于200名。

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三医”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腾冲市人民医院在国考中争先进位。加强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巩固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改革,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县域龙头医院服务能力。推进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擦亮国家级、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牌子”。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推广医疗“组团式”帮扶,落实党政领导当好“编外院长”工作机制。落实生育补贴制度,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推广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即参保、出院即报销”。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深化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设成果,提高托幼服务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176,7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76,700,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538,431.6元,同比下降5.02%。主要原因是:一是离休人员减少1人,离休人员工资待遇及离休医疗费减少;二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76,700元,其中:本年收入10,176,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76,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538,431.6元,同比下降5.02%。主要原因是:一是离休人员减少1人,离休人员工资待遇及离休医疗费减少;二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76,7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176,700元,其中:基本支出8,266,7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2,400元,同比下降0.63%,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1人,离休人员工资待遇及离休医疗费减少;项目支出1,91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6,031.6元,同比下降20.2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主要是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运转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4,2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0,3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8,400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人员家属抚恤费;

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040,500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等;

2100102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试考务费支出;

2100103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机关服务71,5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支出;

210041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运转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6,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5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72,1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71,6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支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补助、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补助等。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7,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4,7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90,000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08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000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补助经费,绩效目标:组织完成卫生系列高职材料审核、组织评委会专家开展评审,加强我市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2.考试考务经费,绩效目标:认真组织做好保山考点的考试考务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考试结果公平公正,提升改善保山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

3.推进健康县城建设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巩固扩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各县(市、区)国家卫生县(城市)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提升。

4.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做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工作,传播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理念、政策措施和服务成效。

5.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卫生管理水平,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8,800,较上年增加64,200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本年按预算要求残疾人保证金由“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列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9,325,069.31,其中,流动资产487,558.13固定资产3,703,576.5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490,000,无形资产1,096,980.68,其他资产3,546,953.95。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90,402.1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6,927.8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68,819.6;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127项,账面原值362,35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55;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和协调推进医养结合政策的落实,监督落实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实施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中医药产业项目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辐射周边和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滇西医疗卫生辐射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与科技教育科、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科、财务科、体制改革与宣传科、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与药政科、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科、医疗应急科、疾病预防控制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防治艾滋病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到2025年末,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疾病干预更加精准、救治更加高效,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7.53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4.2人,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6%

1.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建设,力争打造心血管、肿瘤、神经、感染、口腔疾病等一批临床医学分中心。加快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育机构和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市级妇女儿童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布局,提高妇幼健康保健服务能力。提升疾控机构实验室核心能力,健全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县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实验室体系,到2025年,力争市疾控中心新增检测项目达20项,县(市、区)疾控中心新增检测项目达12项。推进专科服务能力提升,加大潜力专科打造力度,补齐重点专科(专业)短板,建强现有重点专科,打造成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的滇西边境一流重点专科。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和康复科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馆实现全覆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基本实现全覆盖,重大慢性病健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过早死亡率逐年降低。全力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施甸县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建成慢病管理系统,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2.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疾控体系改革。持续做好全市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预警,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有效提升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夯实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深入实施消除麻风危害及遏制结核病、丙肝、肺癌攻坚行动,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提升传统传染病和地方病的综合防治能力,重点推进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收官之战,确保实现“3个95%”目标,巩固“两个消除”成果,全市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积极推进允许疾控机构规范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以健康县城建设为引领,持续打造健康县城2.0版。继续抓实一老一小工作。2025力争创建3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或优质服务单位,进一步落实医养结合相关政策,促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实现有效配置利用。进一步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大辖区内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力度。持续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成果,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统筹谋划,尽快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扩大托位有效供给,提高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托位数,深入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落实生育支持相关补助项目,督促各县(市、区)及时做好生育补贴和育儿补贴规范发放工作。

3.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建设。切实加大母婴安全保障力度,严守母婴安全底线,扩大妇女“两癌”筛查范围,到2025年,全市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覆盖率达60%,宫颈癌及癌前病变规范治疗率达到 90%,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覆盖率达到50%,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 70%、治疗率达到90%。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设,不断提高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服务能力和质量,扩大产前筛查覆盖面,规范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婚育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落实落细儿童急救网络建设,督促医疗机构建设儿童急救站点。不断提高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4.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抓实保山市中医医院2个省级中医重点学科(针灸科、中医骨伤科)项目建设,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目标,做实做强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提升专科辐射力和影响力。加强急诊科、呼吸科、外科等科室建设合理设置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强化中医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中医儿科和老年病科建设,满足重点人群看中医、吃中药的需求。补齐科室、人才等短板,力争2025年不少于2家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扎实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5.加强医学人才引培留用。实施人才培养培优专项行动、“强人才”工程,着力破解高层次人才引留难问题,针对市、县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需求,引进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特别是硕士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人才;依托城市医疗集团龙头医院组团帮扶县(市、区)自主培养一批人才;通过“银龄医师”行动、行业专家工作站等拓宽高层次人才引才渠道。通过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医教协同联合培养医学紧缺专业人才、优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计划等方式强人才,全面落实人才待遇政策,力争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上取得突破,到2025年,入选“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兴保英才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不少于10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3名,“中医药学科后备人才”5名。积极推进“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落实落细。结合保山旅游、地理、气候等资源优势,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引进省内外高级职称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引进省内、市级和周边州市退休医疗卫生人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引进市、县级退休医疗卫生人才的目标,到2025年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银龄医师”不少于200名。

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三医”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腾冲市人民医院在国考中争先进位。加强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巩固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改革,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县域龙头医院服务能力。推进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擦亮国家级、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牌子”。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推广医疗“组团式”帮扶,落实党政领导当好“编外院长”工作机制。落实生育补贴制度,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推广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即参保、出院即报销”。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深化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设成果,提高托幼服务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176,7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76,700,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538,431.6元,同比下降5.02%。主要原因是:一是离休人员减少1人,离休人员工资待遇及离休医疗费减少;二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76,700元,其中:本年收入10,176,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76,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538,431.6元,同比下降5.02%。主要原因是:一是离休人员减少1人,离休人员工资待遇及离休医疗费减少;二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76,7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176,700元,其中:基本支出8,266,7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2,400元,同比下降0.63%,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1人,离休人员工资待遇及离休医疗费减少;项目支出1,91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6,031.6元,同比下降20.2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主要是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运转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4,2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0,3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8,400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人员家属抚恤费;

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040,500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等;

2100102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试考务费支出;

2100103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机关服务71,5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支出;

210041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运转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6,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5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72,1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71,6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支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补助、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补助等。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7,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4,7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90,000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08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000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补助经费,绩效目标:组织完成卫生系列高职材料审核、组织评委会专家开展评审,加强我市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2.考试考务经费,绩效目标:认真组织做好保山考点的考试考务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考试结果公平公正,提升改善保山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

3.推进健康县城建设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巩固扩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各县(市、区)国家卫生县(城市)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提升。

4.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做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工作,传播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理念、政策措施和服务成效。

5.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卫生管理水平,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8,800,较上年增加64,200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本年按预算要求残疾人保证金由“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列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9,325,069.31,其中,流动资产487,558.13固定资产3,703,576.5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490,000,无形资产1,096,980.68,其他资产3,546,953.95。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90,402.1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6,927.8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68,819.6;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127项,账面原值362,35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55;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