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6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急性传染病预控科、艾滋病性病预控科、慢性病预控科、寄生虫病预控科、地方病预控科、综合卫生科、检验科、免疫规划科、健康教育科、预防医学门诊、皮防康复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控科、质量控制办公室、财务后勤科、消毒和病媒生物防制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疾病监测,进一步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切实加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
3、认真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
4、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工作;
5、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6、切实抓好五大卫生工作;
7、做好性病、皮肤病门诊诊疗服务工作;
8、做好质量管理、生物安全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6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8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40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39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870,836.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38,6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3,032,236.91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870,836.91元,其中:本年收入12,838,600.00元,上年结转3,032,236.9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38,600.00元(本级财力9,538,600.00元,专项收入3,300,0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870,836.9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838,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8,600.00元,项目支出1,26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3,400.00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8,300.00元,用于财政对在职人员匹配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0,756,500.00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职教工会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用等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0,000.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69,500.00元,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匹配部分;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0,900.00元,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财政负担的公务员补助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578,600.00元,项目支出1,260,000.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043,700.00元,均为基本支出,分别是:基本工资3,148,800.00元,津贴补贴1,677,000.00元,绩效工资2,118,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8,3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5,7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0,9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900.00元,医疗费16,100.00元。
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279,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69,900.00元,分别是:办公费300,000.00元,水费20,000.00元,电费140,000.00元,邮电费90,000.00元,物业管理费62,400.00元,差旅费150,000.00元,维修(护)费46,300.00元,公务接待费140,000.00元,专用材料费302,600.00元,劳务费585,000.00元,工会经费208,000.00元,福利费2,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400.00元;项目支出1,010,000.00元,分别是:办公费200,000.00元,差旅费80,0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00元,专用材料费5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
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5,000.00元,分别是:离休费120,700.00元,生活补助26,500.00元,救济费39,900.00元,医疗费补助77,7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救济费100,000.00元。
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150,0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分别是:办公设备购置50,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0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70,000.00元,比上年预算370,000.00元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元,比上年预算0.00元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40,000.00元,比上年预算140,000.00元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230,000.00元,比上年预算230,000.00元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比上年预算0.00元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000.00元,比上年预算230,000.00元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2,696,472.31元,比上年预算11,599,044.00元增加 1,097,428.31 元,同比增长9.46%,主要原因是:1.政策性调整,财政补助人员经费增加;2.从2019年开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纳入预算管理,由单位自行缴纳。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174,364.60元,比上年预算2,867,119.00元增加307,245.60元,同比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为满足2019年疾控中心重点工作需求,专用材料购置费、维修(护)费等增加。其中:皮防康复休养员生活物资采买补助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麻风病休养员生活物资购置;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级项目支出1,771.00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培训支出;免疫规划及急性传染病防治项目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疫苗运转、急性传染病防治业务差旅费及相关业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第二批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补助项目支出3,554.00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培训支出;2018年国家基本公卫项目省级补助项目支出209,637.80元,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开展所需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方面;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等项目支出800,000.00元,主要用于业务开展所需办公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及设备购置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卫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50,508.60元,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开展所需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方面; 重大公卫项目中央补助项目支出1,448,893.20元,主要用于业务开展所需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特定业务及设备购置等方面;实验室维护项目经费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业务开展所需办公费、维修(护)费等方面。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0.00元,比上年预算0.00元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1,26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2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1,26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2个。2019年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注:名词解释结合情况,可自行增加1-2个。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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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疾控2019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