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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130195-9-/2020-0122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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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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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000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20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保山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滇西卫生健康中心。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保山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保山市人民医院  

1)承担保山境内及周边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及急、危、重、疑难病人的救治任务。  

2)承担120急救和各类突发事故的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  

3)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  

4)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诊治和管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进行防病指导。  

5)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承担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  

6)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3.保山市中医医院  

1负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2承担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  

3集中医、中西医结合为一体开展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教学、保健知识宣传、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  

4参与意外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以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  

4.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1)负责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履行精神卫生方面的公共卫生职责。  

2)掌握辖区人群精神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各项规章制度。  

3)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卫生工作。  

4)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司法医学鉴定工作。  

5)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排查、诊断评估、服药管理、上门随访、指导、康复训练等工作。  

5.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1)承办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行政许可及审核、审批事项。  

(2)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含中医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综合监督和专项整治,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3)对下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层级稽查。  

4)完成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6.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7.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1)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  

3)指导和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预防HIV、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  

4)危急孕产妇抢救,提供妇幼保健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5)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6)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收下级转诊。  

8.保山市中心血站  

1)负责全市的采供血工作,承担全市采供血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的采供血工作。  

2)承担全市采供血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预防和控制该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  

3)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采供血预案,并从血源、制度、技术、设备上保证预案的实施,满足应急用血的需要;  

4)承担一定的科研工作。  

5)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及公民无偿献血的具体实施工作。  

6)向社会提供与临床用血及血液制品相关的健康咨询。  

7)完成市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16个机构: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科、财务科、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市卫生应急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科技教育科、综合监督科、老龄与职业健康宣传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8个:保山市计划生育协会、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保山市卫生检验中心、保山市健康教育所牌子)、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中医医院、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加挂保山市心理卫生中心、保山市精神病医院牌子)、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加挂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牌子)、保山市中心血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强化目标和问题导向,着力构建高水平城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健康保山建设扎实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加快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二是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按要求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工作,健全决策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四是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  

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一是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46个,批准建设规模194295平方米,批准投资657910000元。二是组织实施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个,批准建设规模987263平方米,批准投资5217710000元。三是组织实施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个,批准建设规模523953平方米,批准投资3040640000元。  

3.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多渠道加强人才引进。二是不断拓展人员培训渠道。三是加大城乡对口支援力度。四是认真抓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4.健康扶贫工程深入推进。一是全面救治“三个一批”对象。二是确保“三个一工程”全面达标。三是全面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四是做细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5.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一是不断提高全市人均期望寿命。截至目前,全市人均期望寿命77.13岁。二是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连续11年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三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有效。四是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取得实效,疫苗针对疾病得到有效控制。五是消除疟疾及消除麻风病、碘缺乏病危害成果持续巩固,结核病和慢性病防控成效明显。六是积极开展卫生创建工作。七是妇幼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八是防艾人民战争全力推进,努力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九是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6.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着力建设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滇西医疗卫生中心。二是医院创等达标工作迈出新步伐。三是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四是加强重点专科、专家工作站和临床医学中心建设。五是切实基层提高常见病、慢性病诊疗能力。  

7.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扎实巩固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8.人口计生工作扎实开展。一是按时按质组织完成国家省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对象的调查、审核、录入、汇总上报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三是建立完善管理和服务并重的医养结合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下设8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中医医院、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山市中心血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3个;特殊供给单位3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39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1404人。在职实有14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61人,财政部分供养115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574人,其中: 离休 6人,退休568人。车辆编制42辆,实有车辆4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73015776.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50992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1134559184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11946668.42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456592.42元,其中:本年收入126509924元,上年结转11946668.42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509924元(本级财力112002124元,专项收入14495800元,执法办案补助12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73015776.4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6509924元,其中,基本支出69389924元,项目支出5712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829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676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142500元、2100101行政运行6344900元、2100201综合医院42000000元、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8185000元、2100205精神病医院5588872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0015080元、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3592400元、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5583272元、2100406采供血机构14517400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0000元、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50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011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744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34500元、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3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9389924元,项目支出57120000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4979800元(其中:基本工资18714900元、津贴补贴11532600元、 奖金247500元、绩效工资5850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1425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822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34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000元、医疗费51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8100元(其中:办公费110000元、水费25500元、电费168000元、邮电费90000元、物业管理费600元、差旅费110000元、维修(护)费51400元、公务接待费84800元、专用材料费65800元、劳务费137000元、工会经费771900元、福利费6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45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2024元(其中:离休费686300元、生活补助48360元、救济费33864元、医疗费补助4415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3680000元(其中:办公费395000元、印刷费77000元、咨询费30000元、水费30000元、电费50000元、邮电费257000元、物业管理费290000元、差旅费1143700元、维修(护)费1420000元、租赁费8000元、会议费1000元、 培训费725000元、公务接待费130000元、专用材料费34129000元、劳务费3766800元、委托业务费80000元、工会经费1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3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3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000元(救济费8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房屋建筑物购建1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33600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19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2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14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94100元,比上年预算减91100元,同比下降9.2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14800元,比上年预算减66900元,同比下降23.75%。主要是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压减运行成本。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679300元,比上年预算减24200元,同比下降3.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9300元,减24200元,同比下降3.44%,主要一是公车改革后,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保留车辆少,车辆运行经费随之减少;二是各单位厉行节约,加强内部控制,职工出差尽量乘坐交通工具,减少派车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13项,金额562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1480000元、计划生育村级宣传员生活补贴480000元、乡村医生补助经费540000元、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家庭特别补助金630000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26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资助510000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金45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870000元、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费170000元、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90000元、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10000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50000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80000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204118768.15元,比上年预算数1111801777.31元增92316990.84元,同比增长8.3%,主要是政策性调资财政补助人员经费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由于缴费基数增加而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8897008.27元,比上年预算数283575681.2元减214678672.9元,同比增下降75%,主要是由于预算系统变更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中医医院、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由医院自有资金购买固定资产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项目未纳入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其中:  

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爱国卫生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促进健康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群众文明卫生健康素质,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以及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居民健康意识提高、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应急应对能力,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提高居民健康素质等方面。地方病、传染病防治复审经费项目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地方病、传染病以及精神病综合管理防治攻坚工作,在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测检测、健全防控体系上下功夫,推进各项防治措施落地落实,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等方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我市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和人口变动登记调查提高计划生育统计台账质量夯实人口信息统计基础;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等工作。考试考务工作补助资金项目55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卫生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保山考点的考试考务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考试结果公平公正,提升改善保山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敬老节慰问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30000元。主要用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  

2.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医院建设和药品卫生材料购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东城区医院建设10000000,用于专用材料购置30000000元;综合医院业务经费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和差旅费等方面。上年结转项目支出2278100.2元,其中:2019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058280元,主要用于督导专家劳务费、患者交通费补助等方面;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1285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宣传等方面;全科医生补助、名医补助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培养经费1071320.2元,主要用于培训费等方面。  

3.保山市中医医院:2019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结转281750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支出。2019年艾滋病防治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结转581404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支出。2019年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人才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结转3597元,主要用于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人才项目支出。  

4.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175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工作;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精神卫生疾病救治工作。  

5.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及执法经费项目支出250000元,主要用于餐饮具集中消毒、打击非法行医等方面卫生监督及执法经费;卫生监督制服经费项目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员增装;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省级补助资金46200元为资本性支出,用于购买固定资产;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中央补助资金47000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协管相关工作;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238000元,主要用于职业病防治、国家监督抽检、健康教育及生育管理;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结算补助资金50000元,主要用于餐饮具集中消毒抽检及健康素养方面;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资金5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卫和考核等工作经费。  

6.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等项目经费支出1400000元,主要用于业务开展所需办公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及设备购置等方面;皮防康复休养员生活物资采买补助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麻风病休养员生活物资购置;免疫规划及急性传染病防治项目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疫苗运转、急性传染病防治业务差旅费及相关业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χγ辐射检测仪采购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χγ辐射检测仪专用设备购置;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支出980844.66元,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开展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和培训费等方面;2019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支出1018383元,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开展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等方面;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支出2203923.83元,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开展的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和专用设备购置等方面;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资金支出110000元,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开展的办公费、差旅费和专用材料费等;2019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支出85245.58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的购置。  

7.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13560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差旅费52000元和培训费6156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目1456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差旅费75600元和培训费70000元。  

8.保山市中心血站:非税收入项目1148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商品服务支出列项目8480000元以及购置办公专用设备基建项目300000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654200元,比上年预算减747400元,同比减31.1%占基本支出的2.38%,主要一是根据财政口径要求压减10%公用经费;二是退休1人,相应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20年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551485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10154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共申报项目1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5个,财政预算安排5712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26个,其中:重点项目15个,财政预算安排5712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26个。2020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名词解释结合情况,可自行增加1-2个。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1-4  

   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  

   0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14.政府购买服务表                         1-14  

附件:  

点击下载2020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4张)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120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