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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130195-9-/2022-0316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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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000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保山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滇西卫生健康中心。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保山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保山市人民医院

1)承担保山境内及周边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及急、危、重、疑难病人的救治任务。

2)承担120急救和各类突发事故的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

3)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

4)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诊治和管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进行防病指导。

5)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承担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

6)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3.保山市中医医院

1负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2承担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

3集中医、中西医结合为一体开展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教学、保健知识宣传、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

4参与意外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以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

4.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1)负责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履行精神卫生方面的公共卫生职责。

2)掌握辖区人群精神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各项规章制度。

3)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卫生工作。

4)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司法医学鉴定工作。

5)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排查、诊断评估、服药管理、上门随访、指导、康复训练等工作。

5.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1)承办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行政许可及审核、审批事项。

(2)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含中医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综合监督和专项整治,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3)对下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层级稽查。

4)完成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6.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7.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1)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

3)指导和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预防HIV、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

4)危急孕产妇抢救,提供妇幼保健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5)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6)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收下级转诊。

8.保山市中心血站

1)负责全市的采供血工作,承担全市采供血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的采供血工作。

2)承担全市采供血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预防和控制该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

3)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采供血预案,并从血源、制度、技术、设备上保证预案的实施,满足应急用血的需要;

4)承担一定的科研工作。

5)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及公民无偿献血的具体实施工作。

6)向社会提供与临床用血及血液制品相关的健康咨询。

7)完成市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中医药管理局、保山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保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16个机构: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科财务科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市卫生应急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科技教育科综合监督科老龄与职业健康宣传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8

1.保山市计划生育协会

2.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3.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保山市人民医院

5.保山市中医医院

6.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7.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8.保山市中心血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紧盯年初省、市确定的工作重点,全面发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抓紧疫情防控,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巩固、提升。

二是及时制定、出台“十四五”规划,并组织落实,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高质量、公平可及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是持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落实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在刚性引才上求突破、在柔性引才上求进步,持续抓好人才引进、培养。

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大投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五是完善公共卫生体系。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重点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居民素养水平。巩固拓展艾滋病防治“三个90%”、“两个消除”。

六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5项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国家试点工作。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是着力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3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98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1463人。在职实有146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9人,财政差额补助1184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607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601人。车辆编制49辆,实有车辆4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91,606,765.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646,208.00,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1,891,960,557.1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91,606,765.12较上年增633,504,399.90元,增长46.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646,208.00较上年增9,064,556.00元,增长10.00%政府性基金0.00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1,891,960,557.12较上年增649,389,157.10元,增长52.2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0.00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

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中本年含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8,554,800.00元,上年预算中未将此项目纳入预算批复中;二是市级公立医院着力于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水平,2022年预算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三是为加强医院建设发展,医院债务收入增加;四是2022年预算收入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00元,较上年减少24,949,313.22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646,208.00,其中:本年收入99,646,20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646,208.00(本级财力85,694,908.00,专项收入0.00,执法办案补助50,000.00,收费成本补偿13,901,300.0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646,208.00元,较上年减15,884,757.22元,下降13.75%其中:本年收入99,646,208.00较上年增9,064,556.00元,增长10.00%上年结转收入0元,较上年减24,949,313.22元,下降10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646,208.00较上年减15,884,757.22元,下降13.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发〔20215号文要求,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收回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故本年较上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减少24,949,313.22元;二是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增加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8,554,800.00元,上年预算中未将此项目纳入预算批复中。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91,606,765.1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9,646,208.00,其中基本支出73,306,608.00,与上年对比减少39504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工资以及配套社会保险费减少项目支出26,339,6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489,713.2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较上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减少24,949,313.22;二是市本级项目压缩,项目支出安排减少;三是2022年预算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8,554,800.00元纳入预算,上年预算中未将此项目纳入预算批复中。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要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386,5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379,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389,300.00元;210010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等5,428,500.00元;210010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试考务费1,000,000.00元;2100202市中医医院人员工资等8,508,500.00元;2100205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员工资等6,051,452.00元;2100399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四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运转补助经费、在岗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等3,686,800.00元;210040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非税收入等12,490,104.00元;210040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3,272,100.00元;2100403市妇幼保健院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6,254,452.00元;2100406市中心血站人员工资、非税收入等15,251,000.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补助经费986,100.00元;2100409网络运维经费72,000.00元;2100799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等各项市级补助资金1,826,00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967,700.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909,400.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383,900.00元;2109999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聘人员经费、专家技术职务评审补助经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1,405,300.00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30101基本工资19,766,200.00元;30102津贴补贴12,335,100.00元;30103奖金5,521,100.00元;30107绩效工资1,830,00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389,3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87,500.0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83,900.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1,200.00元;30114医疗费100,000.00元;30201办公费98,000.00元;30205水费22,000.00元;30206电费210,000.00元;30207邮电费124,9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1,600.00元;30211差旅费89,7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84,700.00元;30218专用材料费10,000.00元;30226劳务费271,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799,500.00元;30229福利费7,5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773,8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100.00元;30301离休费694,100.00元;30305生活补助41,808.00元;30307医疗费补助534,600.00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353,200.00元;30202印刷费30,000.00元;30203咨询费50,000.00元;30204手续费2,000.00元;30206电费90,000.00元;30207邮电费318,0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75,000.00元;30211差旅费1,065,000.00元;30213维修(护)费824,000.00元;30214租赁费252,000.00元;30215会议费140,000.00元;30216培训费18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4,000.00元;30218专用材料费6,636,600.00元;30226劳务费4,092,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105,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200,0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44,8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0,000.00元;30306救济费100,000.00元;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695,700.00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50,000.00元;31003专用设备购置1,127,500.00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986,100.002109999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补助资金57,800.00元、2100399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3,686,800.00元、2100799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等各项市级补助资金1,826,000.00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00399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1,480,000.00元、2100399乡村医生补助518,100.00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9,609,586.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609,586.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758,700.00,较上年减少119,250.00,下降13.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18,700.00,较上年减少81,050.00,下降40.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7次,共计接待1243人次

减少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0,000.00,较上年减少38,200.00下降5.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0,000.00,较上年减少38,200.00,下降5.6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9辆。

减少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市级应对疫情指挥部工作运转经费,财政补助资金1,000,000.00元。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协调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确定防控工作策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项目绩效目标:①数量指标:组织疫情调度会议、分析会议。②质量指标: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新闻宣传、社会宣传、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积极正确引导舆论;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常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③时效指标:对边境回流人员实行“双定”管理。④成本指标:办公场所租用费每月21,000.00元;会议室场租费每场不高于3,000.00元。⑤社会效益指标:加强与缅方边境地区政府和有关机构的抗疫合作,协调处理疫情防控;做好到境外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流行病学监测、疫情研判等工作。⑥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二)临聘人员经费,财政补助资金420,000.00元。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动员全市各族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人居城乡环境,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更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全市持续巩固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提高基层中医药人才素质,基本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预防、治疗、保健、康复等需求,使发展中医药工作更好改善民生服务。三是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完善应急准备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①数量指标:开展不少于1次爱国卫生运动及七个专项专题宣传;每月1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风险评估。②质量指标:应急处置预案科学合理,及时更新;核酸检测能力全市单检能力达6.5万份以上。③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和认同明显增强;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90%。④生态效益指标: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⑤可持续影响指标: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明显提升。⑥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巩固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满意度;城乡居民对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度≥85%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31,7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4,800.0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资产总额3,014,577,633.04,其中,流动资产1,185,780,200.18,固定资产1,671,148,863.1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117,246,781.31,无形资产35,447,428.06,其他资产4,954,360.36。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4,939,982.7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5,973,691.6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5,100.00;报废报损资产102项,账面原值8,613,220.72,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190.00;资产使用收入209,520.00,其中出租资产67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09,520.00。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