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7年
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办:
2017年以来,保山市工商局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41 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48号)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设立“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专栏,公开权责清单、相关政策文件、通知公告18份。公开我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类信息253715条。其中:内资企业30273条、外资企业231条、合作社3286条、个体户219925条。股权出质登记信息583条;动产抵押登记信息256条,实现了100%公示。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按照省工商局统一部署,做好了“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和使用工作,公开了我局2017年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
推动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和公示工作,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示。2017年8月15日,我市召开了市“先证后照” 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五县(市、区)也相应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分级横向归集工作,并与各级政府部门签订《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合作协议》189份,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归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23159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0159条、行政处罚信息685条、抽查检查信息1710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245条)。
扎实开展工商部门涉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向社会公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289669条。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累计公示全市88605户各类市场主体年报信息,累计公示即时信息企业4586户,累计公示即时信息共5675条。强化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及时公示异常名录管理信息,2017年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内资企业659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86户;标注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5099户。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企业年报公示96.18%,全省排名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96.92%,全省排名第一;个体户年报公示93.86%,全省排名第四。
(二)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17年底,共归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23159条,在全省名列前茅。
三、存在问题
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按照要求做好了框架搭建和信息初步完善工作,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广度与深度不够,主动公开信息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由于信息种类繁多、数量较大、信息更新极快,要定期采集文章稿件,存在一定的难度,需加强各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协调配合。三是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政务公开实质是让政府权力受到监督。”持续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公职人员认识,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培训,稳定工作队伍、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提高公开时效。开展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工作,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文件进行审查,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统筹规范栏目设置,消除栏目缺失和重复现象,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
四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高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