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好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府法〔2017〕14号 ),经研究,我局确定法制科作为接受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的机构,电话0875——2200775,邮编6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