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2-1-/2020-0414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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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近期,湖北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按照全国、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遵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现就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市场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为切实做好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段兆锦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贵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许 旻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云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泉 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市局机关各职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金永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市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科技信息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评价中心、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重点市场秩序监管

(一)加强农贸市场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市场开办企业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查验、公示、留存入场销售畜禽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督促畜禽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督促批发经营者规范使用和保存“一票通”,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严格落实农贸市场活禽禁售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工作。

(二)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依法禁止农贸市场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餐饮单位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主动配合林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贩卖、加工、经营野生动物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强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禁止在餐饮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

(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进一步加强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相关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温度计、口罩、消毒水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五)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用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的价格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加强网络和广告监管,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热点进行商业营销和虚假宣传等广告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应急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保价稳价工作。

(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利用12315热线电话,切实抓好与疫情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七)加强案件查办。进一步强化案件线索的收集、研判和调查,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以及制售伪劣温度计、口罩等防控相关产品违法行为。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有力震慑违法分子。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认真安排部署,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导检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监管执法工作中要切实注意监管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二)严格新闻宣传管理。注重舆情监测和管控,及时澄清不实信息,新闻宣传报道归口当地宣传部门统一对外发布。

(三)严格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三级值班带班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预备充足精干力量,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四)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强化首报意识,确保信息畅通。实行疫情防控工作节假日期间日报和周报制度,节假日期间每天16:00将本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市局值班室;每周一16:00时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将上周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遇有重要紧急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

联系人及电话:瞿海 135********

邮箱:bssscjgj@163.com

节日期间市局值班室电话:0875-2122205

传真:0875-2122790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