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检测中心,市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2号),结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的意见》(云市监办发〔2020〕21号),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在质量提升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强化中小企业质量主体意识,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提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现将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活动顺利、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小组,服务活动小组人员由市市场监管局行政管理人员、市综合检测中心技术人员、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行政管理人员组成。
组 长 吴云龙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 曹平波 市综合检测中心中心副主任
成 员 鲁仕军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科科长
杨晓丹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副科长
吴春晓 市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科科长
李国元 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科长
张绍龙 市质检中心高级工程师
赵 明 市质检中心高级工程师
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量发展科,负责活动期间的组织协调,活动开展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确定服务对象
紧紧围绕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重点产业发展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滇西工业重镇、滇西辐射中心,立足地方产业发展实际,依托企业注册登记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实施分类施策服务,确定重点服务中小企业清单。对18、19年国家、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开展质量达标服务;对质量有保障,但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采用不足的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提升服务。
三、服务方法措施
(一)开展质量诊断。对列入“清单”的企业,向企业推送《企业质量技术服务需求调查问卷》,充分了解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质量基础建设等情况,开展质量诊断,协助企业找出质量管理短板,提升质量技术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开展现场咨询。根据调查问卷情况和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开展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建设的现场服务活动,认真查找质量管理方面的行业通病和企业“短板”,现场分析解决企业在产品质量管控上存在的问题,研究处理企业在质量提升中遇到的困难,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三)向企业开放实验室。组织质检中心实验室向中小企业开放,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实验室的设施、环境和仪器设备等资源优势,推动开放的实验室成为中小企业生产、研发和质量检验的公共服务平台,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先进制造、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支撑和保障。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贴近中小企业需求,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标杆宣讲、诚信计量、计量服务行、标准论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倡导工匠精神和质量文化。面向一线员工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质量标兵等活动,鼓励企业员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使用新方法,提高一线工人的质量技能和素质。
(五)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快推广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现代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促进中小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经营的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
(六)提升中小企业品牌建设能力。增强中小企业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大力推广标杆企业和区域在品牌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发挥优秀品牌在品牌建设、质量提升等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七)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宣传活动,解答消费者日常消费疑问,宣传市场监管系统在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消费品生产“同线同标同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效,提高公众的质量关注度和参与度。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发挥优势职能,确保取得实效。服务小组要摸清企业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将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综合运用,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主动服务和对标企业,围绕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和突出问题实施个性化精准服务,坚决杜绝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切实帮扶中小企业解决质量提升中存在的瓶颈问题,提高中小企业质量竞争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注重氛围营造。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报道服务行动的生动实践、先进典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传递质量正能量,塑造服务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形象,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检测中心、市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成效,突出工作亮点,将半年和全年工作落实情况及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汇总表于6月15日前、12月15日前报送市局质量发展科。
附件:1.企业质量技术服务需求调查问卷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