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2-1-/2021-0202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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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多举措开展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龙陵县多举措开展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一是加强对年报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所长(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全县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二是加大年报公示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县电视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黑板报、召开座谈会、下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年报公示工作的宣传力度,将宣传活动贯穿于年报公示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自觉年报、公示信息的意识,提高年报公示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提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的知晓率和运用率。三是加强对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培训。组织对 202011日后成立的企业和历年未参加过年报公示培训的企业联络员进行全员培训,对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人员进行年报公示培训。四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制定年报公示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早安排、早落实,确保2020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稳步推进。推行年报公示工作周通报制度,从2月份开始,县局对各市场监管所年报公示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周通报制度;推行年报公示工作末位谈话通报制度,从4月份开始,县局对年报公示工作通报(周报)单项连续四次排名末位的市场监管所所长(负责人)进行约谈;推行年报公示工作督查制度,县局将根据年报公示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市场监管所开展督查工作。五是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年报公示率。对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继续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先补报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签订信用承诺书)后,才能报送 2020 年度的年报。对不开展经营活动能查找到的市场主体积极引导其依法注销,注销时不需要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经营异常状态),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开展“僵尸”企业(含合作社)的清理, 2021年上半年列入“清吊”范围的企业(含合作社)应不低于 2019 年度未年报数的 60%。2020年度,全县应年报公示内资企业2184户,应年报公示个体工商户14126户,应年报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43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