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00MB15059162/20261019-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10-19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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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6年,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对保山市人民医院开展省级飞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两类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涉及医保基金36413.9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项和《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第五条第(四)项、第十一条规定,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约谈法定代表人(院长)、分管医保副院长、医保办负责人;2.责令退回违法使用的医保基金36413.94元;3.处造成损失金额36413.94元1.4倍的罚款50979.52元。目前,违法使用的医保基金36413.94元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50979.52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