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统一配送,确保药品配送工作和政策有效衔接,保障临床用药和患者用药需求,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山市医保局对保山市药品配送企业组织开展了新一轮遴选工作。
从3月份开始,通过多次到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实地调研,并征求了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4月13日与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发了《关于印发保山市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医保〔2020〕27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全市确定遴选15家药品配送企业。4月21日发布了《保山市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对保山市药品配送企业进行公开遴选。在规定的时限内,共有32家配送企业报名,其中资格审查未通过1家,未按时报送遴选材料弃权1家。
5月25日至26日正式召开保山市药品配送企业遴选专家评审会,在遴选抽签会上,主动放弃参选1家,共有29家企业参加遴选。经过13位专家评委按照评分规则、评分标准公开、公平、公正评定,最终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初步确定了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企业作为保山市药品配送企业(其中继续保留12家,新增3家),并于5月27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接到任何举报投诉。
目前15家药品配送企业名单上报省局,由省局报采购平台进行系统维护,同时对原保山市药品配送企业保山宏缘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给与延期配送至2020年12月31日。今后保山市医保局将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加强配送企业管理,确保药品配送及时到位,提高药品配送率、入库率、品种满足率,进一步推动药品配送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市医保局厍兴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