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保山市医疗保障局着眼医疗保障事业谋划,着力重点工作推进,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医疗保障和行业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扎紧织密民生保障网,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率,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多措并举落实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保障。
强对接,坚决做到应保尽保。一是积极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衔接,核实核准农村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做好标识。及时统计、汇总和分析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情况,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对农村贫困人口覆盖率均达到100%。二是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资助参保补贴标准与个人缴费标准的差额部分,需由个人履行缴费义务,各级政府不得代缴。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做好资金预算、分配和拨付工作,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及时兑现。四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与扶贫部门反复比对、核实调整后的数据,同步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身份标识,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正常享受医疗保障扶贫倾斜待遇。
严落实,坚决保持政策稳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总体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好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中的医保扶贫政策,未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也未拔高标准、层层加码,确保全市贫困退出工作前后有序衔接,不走偏、不走样,不反复、不折腾。2020年1—5月,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就诊65.81万人次,医疗总费用2272.21万元,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出1217.01万元;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慢病门诊就诊3.42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119.03万元,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出923.96万元,报销比例82.57%;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3.27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5880.12万元,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为88.72%(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际报销比例为90.49%)。
提质量,坚决优化经办服务。一是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按照省、市健康扶贫30条措施规定,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报,为群众就医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我市于2017年12月15日正式开通“一站式”医保信息系统接口,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减少百姓跑腿,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二是强化政务服务质量保障。认真落实服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服务效率高、服务纪律严五项基本要求,主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服务时限,事项受理办理未出现超时现象,按时办结率达100%。三是对已纳入卫生健康部门慢病管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门诊慢性病平均办理天数(自收件日算起)为1天,对申报材料齐全的采取即时申报即时审批办理,一窗口办理,当面办结,切实保障待遇落实到位。
(市医保中心 陈润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