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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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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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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400101000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含职工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医保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分析评估工作。参与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运维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夯实疫情救治资金预拨机制,落实“两个确保”,保障疫情救治医保资金及时到位。

2.稳步实施医保全民参保计划。落实乡村振兴医保政策,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印发《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医保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身份标识和资助参保政策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新增一人、标识一人、参保一人。

3.不断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完成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职工住院指标分配测算工作,测算分配基金206698.00万元。严格按照《保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暂行办法》的要求,完成2022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清算工作。

4.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完成市本级11家医疗机构、32家诊所、40家定点零售药店的2022年度考核工作;完善协议管理,完成市本级11家医疗机构、16家定点诊所、47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签订。采用智能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审核方式,对职工门诊共济实施后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自查,并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共审核违规扣款共计44.59万元。

5.“智慧医保”建设应用稳步推进。积极应对新系统上线后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及时解决新系统上线后部分业务办理不畅给参保人带来的困扰。一是围绕“医保码”,多举措推进医保信息便民服务。二是推出医保刷脸支付服务模式。以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应用为载体,参保患者通过刷脸就可以进行就医购药,真正实现从“卡时代”到“码时代”再到“脸时代”的转变。目前,保山市共使用75台刷脸设备。全市各县(市、区)定点医药机构部分已经投入使用。三是通过“智慧医保”平台足额报销医保费用,确保参保群众正常享受待遇。

6.不断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规范政务服务行为,40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100%纳入“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二是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上线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畅通“好差评”渠道,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单位网厅、个人网厅、一部手机办事通、国家医保APP,云南医保小程序等办理部分医保业务,实现医保服务“不见面办”“及时办”“便民办”“放心办”三是医保经办窗口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四是制定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聚焦参保缴费、待遇核定、审核稽核、结算清算、基金拨付、定点协议管理、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经办大练兵、能力大提升、作风大改进活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网络信息科、审核科、稽核科、结算科、基金财务科、参保经办科、定点考评科、异地就医、监测评估科(统计规划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医疗保障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115221.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4861.22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9.92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1950.59元,增长5.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2039.31元,增长5.8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88.72元,下降19.7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入1人、退休1人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64210.15元;二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相关项目经费支出增加446249.4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5118545.89元。其中:基本支出4162002.72元,占总支出的81.31%;项目支出956543.17元,占总支出的18.6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7194.20元,增长5.7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4210.15元,下降3.80%;项目支出增加441404.35元,增长85.6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入1人、退休1人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64210.15元;二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相关项目经费支出增加446249.4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62002.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53892.72元,占基本支出的90.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8110.00元,占基本支出的9.81%员经费人均支出144380.49元,公用经费人均支出15696.5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6543.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23年支付952858.50元,该项目进一步强化智慧医保、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生育保险经办服务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了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医保基金更加平稳安全,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化,参保人员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2.业务开展工作经费2023年支付3684.67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4861.22占本年支出合计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282039.31元,增长5.8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入1人、退休1人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64210.15元;二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相关项目经费支出增加446249.4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4533.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5%。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401743.26元,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401743.26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72790.45元,其中:行政机关离退休1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147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511.2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973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6876.0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8734.0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8328.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13.38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52858.5元,其中: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52858.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5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593.00,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593.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6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12.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6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12.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6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工作交流大多转换为网络培训等形式,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65.00元,下降7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65.00元,下降78.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工作交流大多转换为网络培训等形式,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保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110.00元,比上年增加36254.23元,增长9.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1人,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转,购买货物和服务,包括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资产总额357186.53元,其中,流动资产15182.81元,固定资产341082.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21.4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203.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9710.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0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0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01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00.00元。

五、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4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