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00MB15059162/20250123-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2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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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b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象山路45号办公室,电话:0875-2211600,邮箱:bssylb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41231日,市医保局部门网页共发布信息110条,其中政策文件9条、通知公告45条、医疗保障38、财政信息8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4条、行政执法基础信息4条、法制专栏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市医保局部门网页公开的《保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渠道,采用书面申请(当面、传真和邮寄)、网上申请(平台、邮箱)等方式提出申请。2024年度,保山市医疗保障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7件,均依法依规答复,没有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收到网友信访咨询7件、“局长信箱”留言7条,接到12345热线咨询18件,均在办理时限内按职责进行分办并由业务人员逐一电话回复,做到答复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做到及时有效公开。持续落实信息审核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审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合力审核把关。持续强化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保山市医疗保障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要求各科室结合当前工作重点,按时限报送工作信息,完成报送任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医保局主要通过政府部门网页、微信公众号“保山医疗保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总数392篇,总粉丝已超过4.2万人当日阅读量最高达62684人次

(五)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2名。2024参加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在单位内部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1次,持续提升业务人员能力水平,确保全体干部职工规范报送工作信息根据主管部门通报及工作进展情况,多次开展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医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缺少多样化的政策解读内容。二是内容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存在错字漏字、表述不准确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干部职工例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保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医保信息,持续提供多样化的政策解读,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参保群众的服务作用。二是严把内容审核。结合主管部门反馈及社会关注,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对已公开信息进行自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修正错误表述,不泄露个人隐私情况。

下一步,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坚持“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重要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