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保山市首次采用“统采分签”模式,成功实现市级6家单位8辆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配置。这是我市市级公务用车采购模式的一次新探索,在规范流程、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采购流程更加规范
相较于“分散采购”模式,“统采分签”模式贯彻落实了同级公务用车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采购配置的管理要求。“统采分签”采购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流程更加规范透明,有效解决了公务用车采购标准不一致、采购方式不统一等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采购效率明显提升
由市机关事务局整合采购资源,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集中采购,确定中标(成交)价格和供应商后,由各购车单位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市机关事务局根据合同负责向市财政局申请统一支付购车资金,各购车单位对所购车辆进行固定资产上账,省去了资产划转审核报批等环节,结束了各需求单位公务用车“分散采购”局面,极大程度提升了采购效率,采购周期由原来的6个月以上减少至2个月。
采购成本有效降低
市机关事务局充分发挥集约规模效益,最大程度降低采购成本。本期采购预算200万元(含税费),采购中标金额172.41万元(不含税费),节省资金8.59万元,平均每辆车价格21.55万元,与上年市级公务用车分散采购价格相比,平均每辆车采购成本节约3.9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