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16日)
2015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很重要的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今年以来,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落实国家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系列措施,充分发挥综合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谋划大规划、策划大项目、实施大协调、搞好大服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就市发展改革委上半年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在推进经济发展上有新贡献
预计上半年全市可实现生产总值226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较上年同期、年初目标、一季度分别提高1个、1.5个和0.8个百分点。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34.8亿元,增长30.8%,持续4个月保持30%以上高位增长,分别完成省政府考核责任目标480亿元和市级跨越发展目标501.4亿元的48.9%和46.8%。其中:产业投资完成82.6亿元,增长3.5%;民间投资完成57.5亿元,下降28.1%。物价基本稳定,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2.5%(其中,城市上涨3.2%,农村上涨0.6%),涨幅高于全省0.8个百分点(全省累计涨幅为1.7%),在全省排列第3位。
(二)在参谋助手水平上有新提升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委努力从出思路、出政策、出主意的更高层面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一是立足实际着眼长远谋发展。组织编制完成保山市“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并上报市政府审定,规划纲要目前正在着手编制。编制完成了《保山市兴边富民工程“十三五”规划)(2016—2020初稿),《保山市“十三五”能源规划》能源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二是分析研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上半年共刊发《宏观经济运行分析》8期、《保山发展和改革信息》39期。
(三)在项目投资工作上有新成效
针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我委始终坚持把抓好项目工作作为稳增长的第一抓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狠抓项目谋划、推进、监管三个环节,项目储备不断增加,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1.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上半年,我市列入云南省24项“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58.6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48.4%;市级“四个一百”在建和新开工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06.9亿元,增长14.3%,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72.7亿元的39.2%;100项重点前期项目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8.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目标的39.03%。
2.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上半年,我们始终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高质量、高标准,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一是综合交通基础设施进展显著。大理至保山段保山境内控制性工程大柱山隧道正洞已完成5815米;保山至瑞丽段保山境内控制性工程怒江特大桥累计完成桩基115根,抗滑桩60根,高黎贡山隧道进口工程正洞开挖2米,平导开挖446米;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腾冲中和至猴桥段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凤庆习谦至隆阳段正在编制可研报告;国道G555隆阳至施甸段公路改建工程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保山机场跑道铺盖工程顺利完工;腾冲机场二期改扩建土石方工程已开工建设。二是能源建设稳步推进。2013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保山天然气支线及配套实施建设全力推进。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工程正常推进,大平田水电站、桥街水电站和腾龙桥一级水电站项目正在开展核准工作,施甸大坡山光伏发电项目3万千瓦已全部投产,隆阳区尚德长山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开展光伏板铺设,完成了2.8万千瓦光伏板铺设,施甸四大山风电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昌宁黄草山风电场、施甸风吹山、隆阳区白家、龙陵大尖山等一批规划储备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正常开展。腾冲绿色能源示范县和保山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初显成效。腾冲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已开工建设。三是争取资金争取成效显著。通过全市发改系统争取上级到位资金53679万元,其中中央43463万元、省级10216万元,下达项目91项。四是八大行业投资“三增、一平、四降”。上半年,全市工业(非电力)、电力、交通、服务业、城镇基础、房地产业、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八大领域完成投资205.1亿元,占全市完成投资总额的87.4%,完成目标任务447亿元的45.9%。其中:农业农村完成投资26.4亿元,增长1.5倍、交通完成投资22.7亿元,增长37.9%、房地产业完成投资65.6亿元,增长34.9%;社会事业完成投资7.9亿元,增速与上年同期持平;服务业完成投资12.8亿元,下降36.8%、城镇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9.5亿元,下降3.9%、电力完成投资16.3亿元,下降2.9%、工业(非电力)完成投资33.8亿元,下降1.7%。
3.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
上半年,我委全力做好社会事业发展、稳物价保供应、扶贫开发等民生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全年争取到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26个、补助资金6088万元,实施教育建设项目22个、卫生计生建设项目1个、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建设项目3个,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了全市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半年争取国家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13009万元。三是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牵头做好保山市农产品价格调研前期工作,拟定了《保山市农产品价格调研方案》、《保山市2014年价格监测报告》和《保山市农产品价格调研方案》。认真做好粮油副食品价格监测月度情况分析。征集市级价格调节基金934万元,稳定已建成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专营区)19个。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共检查17个企业,发现其中部分企业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和乱收费行为,目前正在整改和处理之中;涉农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全市共查处各类违价案件12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126.93万元,实行经济制裁161.91万元;接待登记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案件65件,实现经济制裁1.55万元,举报、咨询回复处理100%。四是积极推进扶贫攻坚。实施以工代赈项目6个,投资2855万元;实施易地搬迁项目8个,投资1471万元,实现安置农村贫困人口516户2452人;争取到中央预算内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资金1135万元,实施4个片区、7个项目。五是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编制完成了《保山市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争取隆阳区黉学社区创建低碳试点社区项目1个,补助建设资金100万元。五是抓好政府定价基础工作。完成了保山中心城区公共汽车17条线路的成本测算、保山市幼儿园保教费成本监审工作,为保山中心城区公共汽车调整、保山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提供基础数据。启动了隆阳区北庙水库原水费调整工作、宏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收费方式调整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围绕中心抓谋划。一是做好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二是全力做好经济监测。及时制定发展改革动态,准确把握宏观经济走势,认真分析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积极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工作。三是继续抓好调研分析,积极动员全体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拓宽调研思路、创新调研手段,提高调研质量,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
(二)紧贴发展抓项目。一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做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汇总、梳理、分析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对策建议。把重点项目推进作为投资发展的重中之重,继续深化重点项目管理,咬定目标、倒排工期、加强协调,盯住项目、跟踪环节,全力促使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二是坚持提供项目优质服务,为项目引进、审批、建设和投运提供全过程、全方位主动服务、协调服务、尽责服务。三是继续加强国家重点投向和政策研究,精心指导项目单位做精、做深、做透项目,精心包装整合,努力提高项目质量,确保“命中率”。
(三)强化职能抓管理。一是把好项目审批政策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投资导向,认真做好项目审批、备案、核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发改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发挥项目最大效益,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三是加大对项目的督察检查,与部门建立联合监督机制,经常下基层,盯开工、盯进度、盯结果,力争项目早投产、早达产、早见效,加强资金管理,用好资金,确保国家投资项目安全运行,定期到项目单位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