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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9025948-9-30/2015-0923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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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09-2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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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移民系统宣传和信息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保山市移民系统宣传和信息工作

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扎实做好全市移民系统宣传和信息工作,根据《云南省移民系统宣传和信息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精神,结合全市移民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稿件报送任务

稿件分宣传和信息稿件。宣传稿件以正面引导为主,突出重点、反映亮点和体现特色,宣传报道移民工作经验做法、先进事迹,弘扬主旋律、强化正能量;信息稿件真实、及时、准确反映问题、明确对策、提出建议,为各级实施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一)宣传稿件报送任务

1、各县(区)移民局宣传稿件报送任务:每月向市局报送宣传稿件不少于2篇(含图片,1篇稿件所配的所有图片均按1幅图片计,以下相同),全年不少于24篇(含图片)。

2、市局机关各科室(含总工)宣传稿件报送任务:各科室每月报送宣传稿件不少于1篇(含图片),全年不少于12篇。

(二)信息稿件报送任务

1、各县(区)移民局信息报送任务;每月向市局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全年不少于24条。

2、市局机关各科室(含总工)信息报送任务:每月报送信息稿件不少于1条,全年不少于12条。

二、稿件报送计分

(一)宣传稿件报送计分

各县(区)移民局和局机关各科室(含总工)完成年度宣传稿件报送任务的计基础分20分。以此为基础,多报送1篇(条)宣传稿件加1分。少报送1篇扣2分,扣完基础分值为止。每一篇简讯所配带的多幅图片只计1幅,按半篇计。

(二)信息稿件报送计分

各县(区)移民局和局机关各科室(含总工)完成年度信息稿件报送任务的计基础分20分。以此为基础,多报送1篇(条)信息稿件加1分。少报送1篇扣2分,扣完基础分值为止。

三、媒体采用稿件计分

(一)宣传媒体采用稿件计分

1、国家级宣传媒体采用计分。《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合法公开宣传媒体采用的移民工作宣传稿件,每篇(含图片)计20分。

2、省级宣传媒体采用计分。《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通讯》、《党的生活》、《云南机关党建》、《云南党建网》、《春城晚报》和《水工程移民》、《中国水工程移民网》等省级合法宣传媒体采用宣传稿件,每篇(含图片)计10分。

3、省移民局主办刊物《云南移民》,每篇(含图片)计10分。

4、云南移民网《州市动态》,每篇(含图片)计5分。

5、市级宣传媒体采用计分。《保山日报》、《活水》等市级合法宣传媒体采用宣传稿件,每篇(含图片)计5分。

(二)信息刊物采用稿件计分

1、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采用计分。单条采用的每条计10分,综合采用的每条计5分。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20分,同一条信息获得多位领导批示的,不累计计分。

2、《云南移民简报》采用的每条计10分。

(三)过失扣分

1、未按市移民局约稿要求按时报送宣传信息稿件的,缺一篇(次)扣5分。

2、报送宣传信息稿件因内容失真、数据错误等产生不良影响的,一篇(次)扣10分。

四、考核通报

(一)考评办法。按宣传工作和信息工作任务目标责任考核分别评分及汇总。宣传信息工作总分=宣传工作年度得分×60%+信息工作年度得分×40%。

宣传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各县(区)局和市移民局机关各科室(含总工)宣传工作年度得分=基础分值+宣传稿件采用计分—过失扣分。

信息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办法: 各县(区)局和市移民局机关各科室(含总工)信息工作年度得分=基础分值+信息稿件采用计分+加分—过失扣分。

各县(区)移民局宣传信息工作考核情况列入年度移民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按考核得分折算为移民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宣传信息工作分值,并作为评选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二)通报方式。各县(区)局和市移民局机关各科室(含总工)于次月2日前,向市移民局办公室上报稿件报送采用统计表(见附件),并附发表稿件的复印件、网站截屏、用稿通知等依据。市移民局办公室负责每月收集、报送、统计和汇总全市移民系统宣传信息稿件报送采用情况,并每月通报;待次年年初考核评比后通报表彰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