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9025948-9-30/2017-0419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4-19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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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移民开发局政府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市移民开发局政府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为建立健全市移民开发局政府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依法依规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

  (一)党组是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主体,承担舆情回应的首要责任。

  (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新闻发言人”,对政务舆情回应负有主要责任。重大政策出台或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发生后,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分管同志要协同配合,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

  二、重点政务舆情回应标准

    我局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

    (一)对我市范围内移民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移民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上级要求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

  ()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政务舆情回应时限要求

  (一)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原则上1小时内要做到首次信息发布,重要信息须持续滚动发布,最迟应在24小时之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调查处置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之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调查处理结果。

  四、政务舆情回应平台

  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出现政务舆情时,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发布各类准确的权威信息,防止迟报、漏报,禁止瞒报、谎报和掩盖事实真相的做法。

  五、政务舆情联动机制

  要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