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05_Z/2017-0113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6-13
  • 文号
  • 保发改能源〔2016〕413 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汛期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汛期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水电 〔2016〕34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在建电力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项目业主尽快开展好防汛自检自查工作,并按要求填 写《在建重点项目安全检查记录表》,补充完善各项安全检查痕迹资料。

二、请各县(市、区)发改局开展好辖区范围内在建电力工程项目汛期安全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云南省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

三、请各县(市、区)发改局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前将度汛总结和相关表格报送能源发展协调科。

联系人:李琼,电话(传真):0875-2142758,电子邮箱: bsfgsdxny126.com。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