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05_F/2017-0113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4-12
  • 文号
  • 保发改能源〔2016〕25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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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220 千伏兰城输变电等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

你局《关于开展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保电计〔2016〕2 号)文件收悉。为解决隆阳区、腾冲市用电需求,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增强电网供电能力,同意隆阳区 220 千伏兰城输变电工程和腾冲市 220 千伏腾冲变至黄 龙变线路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

请你局按相关部门要求开展支撑性专题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待前期工作完成,组织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报项目所在县 (区、市)审核后转报我委核准。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4 月 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