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印发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和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文件的通知》(云价调控〔2016〕52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