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我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6〕873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局 保山市商务局
2016 年6 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