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印发价格认定依据规则文件的通知》(云价调控〔2016〕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 6月 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