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10_B/2017-011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3-04
  • 文号
  • 保发改投资〔2016〕135 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鼎隆•御景东方”项目备案的通知

保山鼎隆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保山鼎隆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鼎隆•御景东方”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鼎隆投资〔2016〕1 号)文件收悉。经审查,符合 《保山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同意备案。 项目备案编号为 165305017010002。

附件:投资项目备案证(保发改投资备案〔2016〕2 号)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4 日

(此件公开)


附件:

投资项目备案证

保发改投资备案〔2016〕2 号

申 办 企 业    保山鼎隆投资有限公司

企 业 类 型    有限责任

项 目 名 称    鼎隆·御景东方

项目建设地点    隆阳区九龙路以东、永昌路以西、海棠路以北、惠通路以南。

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或生产能力    总建筑面积 151599.7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42949.23 平方米,包含住宅 117696.84 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 43 栋 66476.84 平方米,8 层住宅 10 栋43660 平方米,高层住宅 2 栋 7560 平方米),商业用房 23991.81 平方米,物管等配套用房 1260.58 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 8650.52 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 975 个,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720 个,及附属设施建设。

项目总投资      57944.43 万元

计划开工时间    2016 年

计划竣工时间    2020 年

备案项目编码    165305017010002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4 日

本备案证有效期二年,自发放日起计算,逾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