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成立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的通知》(云贫开发﹝2016﹞2 号)和云南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的通知》、《关于报送易地扶贫搬迁信息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为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报送信息的统一性和准确性,请各县(市、区) 发展和改革部门与扶贫部门充分衔接,全面及时掌握本县(市、 区)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按照旬报工作动态、月报项目进度、季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形势分析、半年报工作小结、年终报工作总结的要求,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信息报送工作。
二、报送内容及时限要求。旬报工作动态即每月逢九(9 日、 19 日、29 日)以前上报工作动态书面材料,内容包括易地扶贫 搬迁项目点启动实施概况、信息摘要、典型经验做法、专题会议 情况等;月报项目建设进度即每月 24 日前填报表格并撰写项目 建设进度书面材料;季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形式分析报告即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4 日前书面材料;半年工作小结、年终工作总结,分别于每年的 5 月 29 日和 12 月 29 日以前上报。
三、请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部门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明确责任,收集梳理本县(市、区)有关易地扶贫的相关信息并按时报送。
四、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季度报表仍然按照国家要求 正常报送,季度报表格式不变。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