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03_A/2017-011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5-25
  • 文号
  • 保发改办〔2016〕377 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6年市人民政府突出办好8件实事任务涉及我委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人民政府突出办好8件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5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市人民政府突出办好8件实事任务工作, 确保涉及我委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实事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突出办好8件实事工作是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政府办好实事的诚意和决心。各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逐项细化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做到有明确的进度安排和时限要求,认真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委主要领导对市人民政府突出办好 8件实事任务中涉及我委的工作内容负总责,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办公室负责督办。

二、及时上报进展情况

各责任科室要及时了解掌握市人民政府突出办好8件实事任务中涉及我委主办事项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汇报对接和协调解决。8件实事完成情况实行季度报送制度。各责任科室要于7月1日、9月28日、12月16日前, 将各件实事上半年推进落实情况、前3季度推进落实情况、全年完成情况专题报委办公室。对落实不力未按要求按时报送或报送不真实情况延误工作的,委党组将启动问责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会员会

2016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