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进 2016 年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要求,2016年将继续实施“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2016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是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支撑,是稳增长开好局和实现跨越发展的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统 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千方百计完成保山市 2016 年“四个一百”重点 建设项目年度投资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竣工项目在年内实现竣工投产、在建项目超额完成投资计划,新开工项目年内早日开工建设和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完成预定年度工作目标。
二、完善机制,主动做好协调服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健全和完善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推进机制,适时组织重点项目分析会、重点项目协调会或现场办公推进会,及时有效解决项目建设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帮助加快办理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林地、环保等审批手续,提前保障项目建设所需征地拆迁、设备材料供应、施工用水 用电用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服务。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优先安排“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和前期工作经费, 推行“政府投资+银行信贷+社会融资”联动机制,多举措创新投 融资模式推动项目建设。金融、信贷、保险机构要积极主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和优先办理。
三、强化管理,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各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市级“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责任目标,落实一个重大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名联系责任人、一套考核办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市政府重点项目督查组将按季度深入项目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协调服务,定期收集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建立项目动态监管、台账管理、信息披露机制,对推进缓慢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通报制度,对市政府督查组交办的整改问题进行月度跟踪,对项目实施管理好的单位,将在省、市级财政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中给予优先支持。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