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10_D/2017-041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1-22
  • 文号
  • 保发改资环〔2017〕41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44 号)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各园区管委会,委内各项目科室: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4号)(云发改 资环〔2017〕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 1月 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