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国家一类口岸查验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切实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6〕1964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 年 1 月 11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