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 术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国资委,市直各委 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中)专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 和省驻保各有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发〔2015〕1 号),大力培养产业建设领军人才,经推荐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组织审定、公示等程序,确定许炳义等 6 人入选 2017年度保山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并授予保山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许炳义 保山恒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
杨树明 腾冲树明玉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普恩茂 保山市万润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继华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保山生物药厂厂长
吴东顺 腾冲高黎贡山生态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
刘猛道 保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根据《保山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保发改产业〔2015〕224号),2017年度评选认定的“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期为 5 年(2017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产业建设领军人才” 所在单位要按照不低于 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每年 4万,共计 20 万),并加强经费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要制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明确 5年内年度、中期、期满培养目标、单位支持措施; 每年年底前向市、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领军人才 年度培养情况(如实反映领军人才年度培养目标完成情况、单位提 供配套支持资金和服务保障措施的情况、支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 况等)。“产业建设领军人才”要结合《产业建设领军人才申报书》 中“申报简述”内容拟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至少落实 1 个产业技术攻关项目,并积极推进项目研究和成果转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强政策指导、给予工作支持,共同做好“产业建设领军人才”的培养、考核管理、宣传等工作。领军人才所在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和领军人才个人工作计划于 2017年 12月 31日前经县(市、区、园区) 发展改革部门初审盖章后报市发展改革委。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保 山 市 财 政 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 山 市 商 务 局 保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 10月 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云 0875-214275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