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价格监管系统上线试运行工作的通知》(云价调控〔2018〕50号)转发给你们,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避免因漏报、错报 造成账号创建不成功影响今后工作开展。
二、各县(市、区)要按照文件要求将本单位全体涉价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填入《系统用户信息表》,并指定一名工作业务联系人和一名电脑系统管理员,于 4月 26日前将《系统用户信息表》、《工 作联系人信息表》、《系统管理员信息表》上报市发展改革委价格 调控监测科,邮箱:bs530500@163.com,联系电话:0875-2224451,联系人:李东云。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 4月 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