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9-0128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1-28
  • 文号
  • 保发改能源〔201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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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确保民生用气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确保民生用气的通知》(云 能源油气〔2019〕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我市供暖 季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确保 民生用气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确保民生用气 极为重视和关心,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多次作 出重要批示指示。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确保民生用气关乎国计民生,关乎社会稳定。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企业要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迅速行动,抓好 落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确保民生用气。

二、坚决把天然气供应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供暖季以来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大局稳定,但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面临更大考验,各地坚决要把保供各项工作 落到实处:

一是民生用气保障到位。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既要满足居民直接用气需求,也要保障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医院 学校公交等基本民生需求,不能有一方缺口;居民用户用气必须以 门站价为基准,大民生用户用气以不超过门站价 20%为基准。

二是严格按合同供气执行到位。各县(市、区)要指导城市燃 气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用气,坚决落实以供定需,保障民生用气;各 主要供气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筹备资源、组织供气,确保一方气都不能少。

三是燃气公交车、出租车用气保障到位。各城市燃气企业要将 燃气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纳入保障范畴;各县(市、区)要加强资源 调度衔接,采取多种措施,坚决防止出现加气难情况,确保人民群 众出行用气需要。

四是调峰预案告知签约到位。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要根据新的调峰用气清单,合理调整“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细化对应 到具体企业的压减量,在确保民生用气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经济 社会的影响;要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对涉及压限的企业提前告知到位,引导企业错峰生产。

五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安全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各县(市、区)、有关企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 实责任,结合实地情况,拉网排查“煤改气”等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做到不留死角。

六是坚决及时处置个案问题。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要加 强自查自改,对发现的个案问题立即协调解决,并及时反馈解决情 况,确保做到问题不过夜。

七是坚决停止供暖季居民用气调价。各县(市、区)要严格按 照有关要求,供暖季期间不再开展居民用气调价相关工作,对非居 民气价至多上涨一次并严格控制涨幅。同时,严厉打击擅自调价、 哄抬价格、价格垄断和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八是坚决对燃气企业全面加强监管。各企业要履行安全、诚信、 优质服务的责任。各县(市、区)要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努力做好供 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合同供气,不得出现串通涨价等 违规行为。下一步,国家将继续强化对天然气领域企业信用监管, 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鼓励燃气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 营造良好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九是坚决对失职问题约谈通报。我们将定期梳理民生用气保障、 保供安全、合同履行情况、储气设施改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风险隐患的解决和整改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失职问题,在全市范围内 按照有关规定约谈通报。

十是坚决保持舆情平稳。各县(市、区)要毫不松懈、持之以 恒的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工作,继续做好正面宣传工作,加大相关政 策解读力度,系统宣传天然气保供工作进展。同时,要密切关注舆 情,回应社会关切,防控舆论炒作、哄抬气价,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十一是坚决执行好日调度日报告机制。各县(市、区)和有关 企业要进一步发挥好机制作用,确保信息上通下达、行动迅速有力,确保机制高效顺畅运转,及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谋划明年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提高供气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 进储气设施建设运行;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要督促当地燃气 企业加强储气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大服务力度,协调解决储气设施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项目建设创造条件。着力推进 前期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新开工项目实现按计划开工目标,在建 项目加快实施进度,竣工项目顺利投产达效,确保 2020年底全面形 成年用气量 6%(企业 5%,政府 1%)的储气能力。

二是及早谋划引导政策。2019年供气形势仍然非常严峻,现阶 段仍是保障居民用气为第一需要,天然气利用引导政策制定要把握 两点:一是城用车改双燃料原则上暂不开展,现阶段有限的资源主 要用于居民的煤改气;二是合理控制新增工业用气,新增工业用户 必须使用市场价格天然气,必须承诺冬季保供期间可中断供气,否则应适度限制。

四、紧绷安全之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将保障油气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安全底线意 识贯穿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供应保障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强化各地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 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日常巡检维护,及时更 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切实维护管道、“煤改气”等燃气设施 安全。

五、加强指导督促,确保供暖季供气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加强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切实做好民生用气保供的督促检查。2019 年 1月 30日前,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要对标“千方百计保障民生用气不受影响,确保民生用气不缺一方气”的硬要求,全面开 展自查。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企业做好供暖季 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促,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情形严重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进行通报问责。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 1月 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