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山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商务局
2019 年 10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制度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商务 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的通知》(云发改体改〔2019〕685 号)要求,深入推动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如下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成立保山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绍琦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吉勇, 市商务局副局长赵兴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董涛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级承担市场准入审批职能的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科承担。
工作组负责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涉及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制度落实的相关工作,研究解决我市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重大问题提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强化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衔接,承担具体协调任务,督促有关成员单位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相关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具体政 策、要求。工作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位的人员自行递补, 报工作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任务
按照“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一年一修,动态调整;一目了然,一网通办”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 面清单。(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二)研究有关市场准入事项,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 理、调整建议,报送省级有关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三)按国家和省要求,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衔接工作,逐步实现清单许可事项准入类措施和政务服务事项完全匹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四)配合国家和省建立完善负面清单代码体系,形成清单事项代码与政务服务事项编码一致的映射关系。(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五)将负面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统一向社会发 布,及时公开有关内容信息。(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
(六)按国家和省部署组织开展其他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会议制度
1.工作组会议。根据工作情况,由组长或副组长不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安排有关成员单位开展推动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的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重点难点 问题,涉及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
2.工作组办公室会议。报请组长或副组长同意,根据工作需 要召开办公室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落实中的一般性问题,并 形成会议纪要,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抄送有关成员单位。
3.工作组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工 作推进落实中的有关事项。会议由承担日常工作的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召集。
(二)落实情况报告制度
1.自 2019 年第四季度起,各成员单位需明确一名联络员,按 季度总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推进过程中的 问题、困难和各类市场主体诉求,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季度最后 一个月 25 日前上报工作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142759,邮箱: bsfgwtgk@126.com),由工作组办公室统一汇总,报省级有关部 门。
2.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工作组或联合工作组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向各县(市、区)、园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整体进 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存在问题等。
(三)清单动态年修制度
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以“定位准确、合法有效、统一规范、能短则短”为原则,按照国家“一年一修”的要求,结合保山实际,根据“放管服”改革、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 每年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调整建议,按程序报送省 有关部门。
附件:1.保山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组成单位
保山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组
成员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教育体育局 市科技局 市民宗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水务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广播电 视局 市能源局 市林草局 市气象局 市新闻出版局 市人防办 市交警支队 市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