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9-032506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3-25
  • 文号
  • 保发改价格〔2019〕87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民用管道燃气建设配套费适用范围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 年,我委下发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中心城市民用管道燃气建设配套费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18〕265 号),对中心城市民用管道管道燃气建设配套费进行了核定,综合平均价格为每户2750元,其中楼层房2600元/户,复式、跃层及叠加别墅3000元/户,联排、独栋别墅3500元/户。为加快气化 保山建设,提高天然气的普及利用率,在没有制定新标准前,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