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人民政府:
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公布云南省 2019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安置点名 单的通知》(云发改易地〔2019〕1067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请及时组织安排获奖补资金的乡镇,按照《云南省易地扶 贫搬迁安置点实施以奖代补的工作方案》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 达 2019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9〕20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编制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方 案或项目实施方案。
二、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由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办进行审批,审批后由有关乡镇组织实施,实施完毕后由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办组织验收。
三、要切实加强对 2019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管,确保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建设扶贫车间等方面,发挥应有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 12月 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