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各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7年第 11号)已于 2018年 3月 1日正式颁布施行,这是近年来国家境外投 资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是对 2014年 12月修订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 2014年第 9号)的全面 优化和调整,更加体现出监管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决心。2018年 9月,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对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进行详细解读。请各县(市、区)、各园区认真学习贯彻《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7年第 11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加强境外投资指导,优化境外投资服务,完善境外投资监管,促进境外投资健康发展,为保山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12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