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0-030202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 文号
  • 保发改产业〔202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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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关于完善钢铁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 于完善钢铁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0〕90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 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暂停钢铁产能置换 和备案有关决定。

二是严格自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云发改产业〔2020〕90号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于3月 17日前以正式文件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项 目自查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查处整改情况、下步工作开展计划) 上报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落实责任。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 2020年 4月中旬对已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和备案项目进行抽查,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落实责任,配合做好抽查工作。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 3月 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