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 于完善钢铁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0〕90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 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暂停钢铁产能置换 和备案有关决定。
二是严格自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云发改产业〔2020〕90号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于3月 17日前以正式文件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项 目自查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查处整改情况、下步工作开展计划) 上报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落实责任。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 2020年 4月中旬对已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和备案项目进行抽查,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落实责任,配合做好抽查工作。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 3月 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