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0-042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 文号
  • 保发改价格〔2020〕18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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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的通知

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285 号)文件精神,结合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结算量和 5-6 月的预计用气量,现就 2020 年 2 月-6 月 非居民用气价差调整以及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动价格

2020 年 2 月-6 月,保山中心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联动额为 0.1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 2.72 元/立方米。腾冲市非居民用气销售联动价格为 0.10 元,非居民用气最高限价为 2.67 元/ 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2020 年 2 月 22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三、其他事宜

(一)对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学校用气、福利院用气不纳入非居民用气统计口径。中石油保山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与下游公司结算时,这部分气量以居民用气价格结算。

(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降价政策,妥善做好调价前后的气量确认和已收取燃气费的清算工作。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4月 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