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 版)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0〕1056 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落实应进必进要求,各行政监督部门应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 版)》范围,强化对项目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监管,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二、特殊项目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应由项目业主申请,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同意。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 2月 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