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1-0323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 文号
  • 保搬发〔202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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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及后期扶持生产开发项目竞争性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为进一步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把后期扶持工作重点聚焦到移民生态宜居和产业转型升 级发展上来,推进我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 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云搬发〔2020〕8号)、《云南省搬 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 2021年度市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及后期扶持生产开发项目竞争性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

1.以移民新村为平台整合各类后期扶持项目。2021年度市级 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必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按照整村推进的模式和补短板、强弱项、提高质量的原则,明确移民村定位,突出移民村特色,坚持以新村建设为载体统筹整合各类后期扶持项目,坚决防止出现“小散弱”问题。

2.规划建设内容完整。项目设计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二十 字”要求一次规划到位,达到“主导产业突出、住房安全宜居、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人居环境优美、自治管理到位”6 大建设目标。对已具备一定条件和基础的村组,应在项目设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3.坚持“两个积极性”原则。拟申报市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的项目,要优先选择县(市、区)、乡(镇)政府和移民群众积极性高,且移民意愿统一,移民人数达 100人以上。对原已实施过移民新村项目但效果不够明显的移民村组,在“两个积极性”较高的前提下也可争取支持扶持提升,但对于市级已下达计划、落实资金而未启动建设的项目,不得重复向市级申报。

(二)生产开发项目

1.申报项目对象为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后期扶持生产开发项 目,含产业发展项目和配套设施项目。

2.符合后期扶持“123456”工作思路。聚焦移民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移民所在村为主体,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从实际出发,大力支持 移民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增强移民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移民持续增收。 3.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引领性、前瞻性。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符合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 五”规划要求,在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机制、项目收益分配机制 方面,以及移民群众主体作用发挥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具有示范、引领和前瞻性,能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的项目。

4.提前做好机制建设。坚持后期扶持产业项目“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原则,项目前期工作报件中扶持对象、投资方式、补助标准、产权管理、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等机制明确、较为完善、 科学可行。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较高。拟申报项目应全面完成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报件符合《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 目管理办法》(云移发〔2017〕171号)和《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 民后期扶持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纲》(试行)的要求,县级搬迁安置办已组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 件编报,省、市搬迁安置办已完成审批。充分征求移民意愿,县 (市、区)搬迁安置办和地方政府论证成熟,意见统一。

(二)地方政府资金项目整合力度较大。坚持集中力量办大 事,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牵头开展相关项目整合,鼓励以库 区为单位,按整县、整乡推进思路统一规划实施,统筹整合其它 相关行业项目资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 1/3,移民群众主体作用得 到较好体现,项目建设和后续发展中移民参与程度较高。对未开 展资金项目整合或整合力度不大、移民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 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对原已实施过移民项目但效果不够明显的 移民村组,在“两个积极性”较高的前提下也可争取支持扶持提 升,但对于省、市已下达计划、落实资金而未启动建设的项目, 不得重复向市级申报。

(三)项目名称统一为以下格式:**州(市)**县(市、区) **水库库区(安置区)**乡(镇)**村委会**组美丽家园·移民 新村建设项目/生产开发项目。

三、我办将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在全市 范围内择优选取约 3-5个项目,作为 2021年度市级项目,按每 个项目 300 万元-500 万元标准,协调落实项目补助资金,不足 部分由县(市、区)统筹解决。

四、坚持市、县两级移民新村项目联动实施。各县(市、区)应对拟开展前期工作的移民新村项目进行整体研究,通过竞争性立项纳入市级移民新村的项目,除使用市级补助资金外,可整合切块到县(市、区)的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生产安置人口资金或 项目结余资金。对于统筹整合其他部门项目共同实施的,要在设 计报告中对其他部门项目实施的内容进行说明。未纳入市级计划 的,可纳入 2021 年度县(市、区)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五、申报时限

请各县(市、区)搬迁安置办在 2021 年 8 月底前,将拟申报的 2021 年度市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生产开发项目上 报我办,逾期不再受理,我办将及时组织开展 2021年度市级竞争 立项评议工作。上报资料应包含(1)请示文件;(2)审定的报告 文本一本;(3)设计报告电子文档(PDF 格式)。联系人:段卫,电话:2226090。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1年 3月 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