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1-0908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 文号
  • 保发改技数〔2021〕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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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数字经济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省数字经济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数字〔2021〕686号)下达保山市数字经济投资增长任务12亿元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工作,按照“切口小一点、研究深一点、更管用一点”的原则,聚焦区域和行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认真实施好2021年的项目,同时超前谋划2022年的数字经济项目。

二、明确统计口径。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印发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重点行业监测实施方案》,目前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数字经济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行业范围包含:

(一)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为6311-6339;

(二)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为6410-6490;

(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为6511-6599。

三、加大项目纳统力度。请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各部门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印发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统发〔2020〕13号)要求,加强与项目单位、统计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入库条件、入库材料要求、入库申报渠道、申报时间、申报流程等要求,遵循“不重不漏、应统尽统”的原则,对数字经济领域续建未纳统项目、2021年新开工项目应在12月前全部纳统,后续建设项目按照条件成熟一个统计一个的要求组织开展纳统工作。

四、加强协调服务。请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政府投资条例》《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规完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对已实际产生投资但没有开展可研、初设等前期的相关信息化项目,督促和指导项目单位完善相关审批手续,补齐相关要件,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督促企业备案、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确保项目合规、合法。对已谋划成熟的项目加大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项目早动工,早投产、早见效,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五、其他要求。请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各部门认真梳理数字经济领域项目,填报附件2并于9月16前报市发展改革委邮箱:bsfgwjsk@163.com,联系人:赵建斌,联系电话:2125769。

附件:2021全市数字经济投资增长目标任务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保山市数字经济投资增长目标任务(单位:亿元)

序号

单位名称

2021年目标任务

1

隆阳区

2

2

施甸县

1.5

3

腾冲市

2

4

龙陵县

1.5

5

昌宁县

1.5

6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

2

7

云南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

1.5

备注:以上目标任务均不含运营商直报省投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