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23〕419号)文件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山市商务局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