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4030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08
  • 文号
  • 保发改资环〔2024〕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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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保山市2024年度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

为确保省下达保山市2024年度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下降6%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制定如下工作措施,请不折不扣抓落实。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能耗强度下降工作是“国之大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当担,紧盯年度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严格新上项目源头把关,推进存量项目节能改造升级,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节能监察,推动全社会节能增效。深入分析“十四五”以来能耗强度下降工作的突出问题和症结,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硬措施,确保全市2024年度能耗强度下降6%和“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13%,激励目标14.5%的圆满完成。

二、聚焦重点、精细管理

聚焦硅光伏、水泥等产业,合理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推动高耗能产业项目延链补链强链。建立存量、在建、拟建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项目清单,推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腾挪用能空间。实行项目节能审查与产业布局、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挂钩机制,禁批不符合节能审查底线要求或不在产业规划布局范围内项目,限批高耗能、低附加值项目。引导各县(市、区)引进度电增加值高的项目,以能效水平为依据,统筹做好度电增加值低企业负荷管理,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项目流动和集聚。结合园区经济发展,加快节能重大工程实施,打造零碳园区,并积极争取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和城市、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加强对化工、工业硅、建材等重点行业的节能监察,强化监察结果分析运用,引导推进企业加强节能降碳改造。

三、统筹协调、强化监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加强对本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 调度,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实化本县(市、区)节能节能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市发展改革委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节能形势的分析研判及任务目标落实的督促指导,加大对节能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的推广力度,按季通报全市节能目标进展情况;对能耗强度下降进度滞后的县及时采取提醒、督促、约谈和限批、缓批节能审查意见等措施予以警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相关部门要纵向发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各县(市、区)节能降耗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引导行业企业节能降耗。

附件:2024年度各县(市、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各县(市、区)能耗强度下降目标

序号

县(市、区)

2024年度目标

十四五基本目标

十四五激励目标

1

隆阳区

6%

13%

14.5%

2

施甸县

6%

13%

14.5%

3

腾冲市

6%

13%

14.5%

4

龙陵县

6%

13%

14.5%

5

昌宁县

6%

13%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