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1-7-30/2018-032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3-29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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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粮食局关于公布粮食经营违法违规举报和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为促进粮食流通监管工作和强化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有效打击各类粮食违法经营行为和依法惩处行政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公布粮食经营违法违规举报电话和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欢迎社会监督。

一、粮食经营违法违规举报

(一)举报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发现的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粮食收购者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陈粮出库未按照条例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粮食经营者未按照条例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二)举报方式

1.举报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兰城路21号,保山市粮食局四楼402室政策法规科。

2.举报电话:0875-2122180

3.邮箱:3098834928@qq.com

二、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

(一)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有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可以进行监督举报投诉。投诉人应留下详细联系地址及手机号码,以便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二)举报方式

1.举报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兰城路21号,保山市粮食局办公楼三楼306室局办公室。

2.举报电话: 0875--2120280

3.邮箱:1379592216@qq.com